年輕女孩千萬不要去做夜場,輕則虛度光陰,人到三十一無所有,重則可能會引來殺身之禍。之前我在夜場上班的時候,發生過一件事讓我至今難以忘懷。
事情是這樣的,一次有一位銷售小姐姐帶來一位客戶,這位客戶一看就是不差錢的主。恰好,銷售小姐姐的閨蜜也在我們場子里做銷售,也是一眼就看中了這位大哥,沖上去就搶了姐妹的客戶。沒過多久,搶單者就跟大哥在一起了。但是銷售小姐姐不服氣啊,這是她的客戶,搶單就算了,還把金主變成了自己的男朋友,搞了個長期飯票。是可忍孰不可忍,當即就就叫了一幫混子,去教訓自己的閨蜜。沒料想,這幫混子去了,下手沒輕沒重的,當場就弄出來人命了。沒多久,銷售小姐姐連同混子們一并被公安抓走。
這就是發生在我眼前的一起命案。千萬不要以為夜場的姐妹情有多真,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塑料姐妹情。也不要以為混夜場的人是什么上流社會的人。我們能每天早上起床看見太陽,心花怒放。就不要行走在黑夜,看不見月亮。每個人都可以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