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作為代理人參加庭審

7月15日

從實習到現在,立了十多個案子,有一審的有執行的,一直在猜測哪個案子會是我手里完成的第一個案子,卻沒有想到,第一個案子來的這么猝不及防。作為離婚案被告的代理人之一(另外一位是袁律師),今天下午參加案子的庭審,然后順利調解結案了。

星期一的早晨,一如既往早早來到辦公室,燒水開空調,天熱了,不開空調不行吶。

無聊的翻翻書,把幾個材料看看,坐等當事人以及袁律師(其他的事情都在周五加班搞定了,只有借貸流水賬的事情還不知道該咋算吶)。袁律師先到了,跟她說算賬的事情,她說我不管,你找主任吧。我的天哪,這讓我如何是好?

正好下午開庭的當事人到了,和袁律師一起接待。她按照離婚的幾個爭議點一個一個問下來,確認了當事人對于這幾個關鍵問題的意見,給當事人約好13:45法院門口見,讓當事人回去了。

把下午庭審需要的材料又整理了一番,問了一下楊律師,她幫我看了一下,又再拿著材料給袁律師看了一下,她讓我根據當事人的要求,把答辯狀的內容再改一下。

改完了,材料整好,我繼續盯著袁律師問賬單,她總算肯告訴我了。定下性子,安心算賬!列長長的表格,細致的添加每一條公式,(每月多余的天數不讓計30天,分母在28天30天31天的來回換)。終于在12點前算完,打印交給主任。

中午簡單到食堂吃點,回到辦公室,我又打電話給當事人,交待他們一定記得帶證件證據原件過去法院。之后在辦公室稍事休息,把所有的材料再看一遍確保沒有遺漏,最后又拿上幾張白紙(防止萬一有什么材料錯漏的,可以直接手寫遞交),和袁律師一起去法院。

到了法院門口,剛好13:45分,我們真是準時?。】串斒氯诉€沒到,打電話給當事人,他告訴我已經到了XX地方,馬上就到。OK,還算靠譜,沒耽誤自己的事情。

當事人到了,袁律師問上次轉賬給原告的記錄有沒有(2萬元,用于辦理小孩轉學以及學費),被告手機翻了一下,我讓他截屏發給我,然鵝他不會截屏……算了,用我的手機翻拍一下湊合用吧。

進了法院,想找打印的地方把剛剛的轉賬記錄拍下來,結果打印復印地方的人還沒上班,只能是算了。跟袁律師說,如果要提交的話,先拿我手機給法官看看吧,有需要的話庭審以后再提交。

進了法庭,原告當事人、代理人和法官已經到了,我們也找位子坐下來。然后就聽法官一邊打字一邊按照流程問雙方當事人:申請回避不,申請不公開審理不等等。因為被告當事人的姐姐想旁聽,所以我們沒申請不公開,不過原告申請不公開審理,也只能請她出去等候了。

按照離婚的幾個關鍵點一路問,同意離婚,同意分割房產,被告同意撫養小孩和支付撫養費。有爭議的地方就是房產的折價,對方提的價格是7300/平方米左右,我們意思是7000,原告律師說他跟好多中介商都熟悉,那個地方掛價能有8500,我們當即表示房產可以給對方,折價給我們就可以了,還好,原告認同7000這個價格。

然后就是老倆口買房子出了幾萬塊錢,最后也是協商同意折價一部分,算在房產里面。原告律師來了句,這么順利,怎么第一次調解沒成功呢?我開了句玩笑,說如果你媳婦忽然告到法院要跟你離婚,你也一下子沒法接受的。

眼看著順順利利事情辦完,忽然就出現了局面失控(原告方律師也是功不可沒,老是說原告有多好有多忍讓,被告本來就憋著一肚子火呢,房子都是老倆口出錢買的,原告長期管著家庭的財務,錢拿走一分錢沒給被告,3月份娃讀的私立學校也是被告轉賬給原告),原告被告開始相互指責對方,一個說外面有人,一個說家庭暴力。好在,有法官及我們的勸說,沒有一發不可收拾。

法官看基本上都談差不多,就準備不判,按照調解結案了,開始做調解書。結果談到被告給原告支付房產對價時候又出現波折。被告表示先付一半,剩余的,分兩次,半年結算一次。原告堅決不同意,要求必須在年前結清,最后被告還是同意了。

探望權基本沒有異議,最后袁律師提出了房產過戶的期限,要求在被告付清之后原告配合過戶,法官從善如流,一并寫進了調解書。

OK,打印簽字畫押,等待著收調解書。

跟當事人又聊了幾句,告別,坐公交車,閃人。(忘了交待,中午出門時候下雨,打車來的法院,哎……夏天的陣雨真是娃娃臉,現在又是艷陽高照。)

到了律所,看好幾個當事人坐著等主任,我笑一下打個招呼,打開電腦忙乎手頭的案子,有倆案子主任說交給袁律師的,然后上午又給我幾個補充的材料,我需要把材料整理一下,把委托書啊函什么的都改過來,又順便把上午算好的賬打了一份給袁律師。

主任回來了,拿著我計算的流水對賬單,告訴我,第一筆款項結余的760萬利息,應該算做480萬。我暈??!我說主任你不早說!前面一改,后面一堆都要變!主任有點不好意思,我也是剛法官給我打電話才知道。我也沒多說,其實我的表格都是公式套里面,改哪個數字也并不會太復雜。

按照這個改好,最后的總額變化確實就有點大了。以前算到現在的本利和是兩千多萬,現在的本利和就只有一千多萬了,少了將近一千萬。仔細分析了一下,然后把數據交給主任,跟他說明造成這樣差別的原因在哪里。他看了下單子問我,沒問題吧,然后拿給當事人。

我也鬧不明白,問下次開庭啥時候,結果說庭審已經全部結束了,就等著宣判。我去……這是逗我的吧。還是說要告訴當事人我們給他多爭取了多少錢?

問楊律師,調解結案是不是需要做卷宗,她說要,這樣的卷宗很好做。她的意思是,不管啥案子,只要是經手的案子都按照要求做好卷宗,回頭一年實習期滿了挑幾本比較有代表性的交。我愉快的接受了她的意見,決定找時間把這個卷宗個整出來。


總結一下今天的庭審。第一次參加,因為案情簡單,緊張倒沒啥緊張的,畢竟有老律師帶著,但是對于法庭程序以及哪些話可以說哪些話不該說還是沒有什么概念,因為不懂,所以無法從容。尤其是在原告方拿出了一份雙方簽署好的離婚協議時候,就很不淡定了。袁律師則一直是勝券在握風輕云淡從容自若,告訴我沒事,沒有領離婚證的情況下,離婚協議沒有法律效力。這就反映出我的專業能力不足了。提高專業水平,一方面要在案子中學,另一方面要自己多讀書。再想到自己似乎已經兩天沒怎么看書了,不由得暗自汗顏。哎……


以后努力的方向,仍然不是案源,提高自身能力素質才是第一要務!


離婚案的幾個關鍵點標記一下:1、離婚(不離);2、小孩撫養權以及撫養費;3、共同債權債務(包括房產房貸、車輛車貸等)分割;4、探望權。


其中最復雜的應該是債權債務了吧。比如他們正在代理的案子,對方轉移了好幾百萬的婚內財產。(這是楊律師開40多份調查令取得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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