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女戶

杏花村的李新民生了兩個丫頭,一個比一個水靈。李新民不是什么勤快人,日子在杏花村過得中等偏下。到了四十多歲,還守著他老子留下的一院土坯房子。

村里條件好一些的同齡人早都在城里買了房,把家搬城里去了,在城里打工、做小買賣,地留給老人種,忙了回來搭把手。

李新民也一直想搬城里去住,但手里總是存不下錢,一套房子幾十萬,李新民算來算去不知道哪輩子才能存夠一套房子錢。

還好,他沒有兒子,不用給兒子買房娶媳婦,況且他還有水靈靈的兩個閨女,要能找個有錢女婿,閨女接了他老倆口去城里住,這個愿望不就實現了么?但人算不如天算,沒有他想的那么多好事。

大閨女李鳳初中畢業后一直在城里打工,到了婚嫁的年齡,找了個城郊征了地的農民家庭,聽說親家家里連房帶錢一共有幾百萬的資產,但李新民從丫頭那兒卻沒得到一點好處,結婚時親家就很冷淡,一直抱著愿給就給,不給就拉倒的態度,他們家有錢,鄉里有的是愿意跟他們兒子的姑娘。

李新民為了放長線釣大魚,不敢提過分的要求,怕破壞了這樁婚事,最終忍了個肚子疼,隨大流要了三萬塊錢彩禮,匆匆把丫頭嫁了,就這三萬還把大半買了些家電當做陪禮返還給了女婿家。

結了婚的李鳳有公公婆婆把握經濟大權,小倆口僅有打工的那點可憐工資維持自己的吃穿用度,因住了公婆的房子,還得小心翼翼看公婆的臉色過日子,自己尚且過得如此茍且,哪敢有把爸媽接過來的想法。

李新民也看出了親家又強勢又摳門,女兒結婚幾年了,倆口子去女兒家也就那么有數的幾次。

指望上李鳳可能到了若干年后她公婆都下世了才有可能,但李鳳的公婆都活得紅光滿面比自己還精神,誰先離開這個世界還不知道呢。

李新民把希望寄托到了二女兒李艷身上。

李艷初中畢業后也一直在城里打工,那年中秋節帶了個小伙回來。小伙叫候天寶,人長得很精神,性格也活泛,初次登門又恰逢中秋,買了一大包東西,見了李新民叔叔長、叔叔短的叫個不停,還幫著干這干那。

李新民一見候天寶心里就生出了幾分喜歡。大女婿張樂白起了那么喜慶個名字,每次年頭節下來看望岳父母,都像別人欠他一百萬似的,不吭不哈坐在那里,像個死人,要不是當初圖他們家條件,李新民才不會把女兒給他。

唯一讓李新民不樂意的是,候天寶家庭條件一般,城里還沒房子。把李艷給還是不給候天寶,李新民糾結了好些日子。

后來,他提出了兩個條件,一、要想娶李艷,候家必須得在城里買房。二、他要八萬塊錢彩禮。

李新民是這么打算的:候家要是不同意,這門婚事告吹了正好;候家要是同意,他也算為女兒爭取來了一點幸福的保障,況且他實在舍不得候天寶的好脾氣,嫁這么個小伙,不但李艷不會受氣,就連他這個老丈人也有人鞍前馬后的伺候了。

候家雖然家庭條件一般,但就天寶一個兒子,本來就打算給他城里買房呢,也沒覺得李新民的要求有多過分。匆匆東拼西湊湊了十幾萬付了房子的首付,又向親戚借了些,把房子裝修了。

定結婚日子的時候,候家人希望李新民松松口,把彩禮錢少上兩萬,李新民吃定了候天寶一心想娶李艷,候家人也著急解決兒子的終身大事,一分都不肯少。

李新民給李艷許諾,八萬的彩禮錢要回來,他私下給李艷兩萬,讓李艷當私房錢。還沒過門的李艷哪知道心疼為了兒子的婚事著急上火的未來的公公婆婆,在她的下意識里,比起姐姐,她肯嫁這么個窮家兒夠不錯的了,要不是因為天寶脾氣好,她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因此,并不幫著婆家人說話。候家人東拼西湊滿足了李新民和李艷的所有要求,終于把李艷娶回了家。

日子一開始過得還算順當,天寶和李艷在城里打工,天寶的父母在鄉里多包下了十幾畝地卯足了勁要早些把天寶結婚欠下的帳還完。天寶自己也想著多掙點、再省省早些把帳還完。

李艷結婚后,李新民倆口子把李艷在城里的房子當成了自己的家,三天兩頭要上來住住。天寶也一直殷勤伺候著。

天寶的父母每次來不是給兒子媳婦送面就是送菜,就這樣李艷還總是沉著一張臉,讓老倆口坐也不是、走也不是,天寶結婚兩年了,老倆口還沒在兒子家住過一個晚上。

天寶當然也覺察到了媳婦對父母的態度,為了息事寧人,也只好委屈自己的父母了。他只盼著自己能早點干出點名堂來,早點還完帳,再給父母也在城里買套房子,看來將來想和老人住是不太可能了,但當父母老了干不動時養活父母,是他這個兒子必須要做的事。

結婚三四年了,李艷一直沒有孩子,兩個人去醫院查過了,都沒什么大問題。只有中醫大夫說李艷宮寒,給開了好多中藥,天寶拿回家來精心地熬,完了還要哄著李艷喝下去。

天寶哪知道,其實李艷一直在偷偷吃避孕藥,結婚的時候,候家連房子帶婚禮還有彩禮欠下了三十多萬,李艷在父母的授意下給自己留了一手,萬一過得太糟糕,沒有拖累,可以隨時拍拍屁股走人,要是過得好了,過幾年再生也不遲。

三年多近四年了,當年結婚借下的錢還有十幾萬沒還。李艷這幾年打工掙得錢還不夠自己買衣服、買化妝品的,她過著瀟灑的日子想吃就吃、想買就買。公公婆婆一年到頭在地里辛苦,為她們小倆口還著帳,順帶還供養著李艷一心想靠女兒享福的父母。就這,李艷總是嫌天寶沒本事,嫌公婆不夠賣力,地上收入太少。

誰知就連李艷嫌棄的這“少”也要沒了,公公突然腦梗塞,半個身子癱瘓了,婆婆忙著照顧公公,地也沒人種了。剩余的十幾萬的債務是在天寶名下的銀行貸款,李新民看到候家這種狀況,開始攛掇女兒離婚。

李艷不用父母攛掇也有了這想法,況且她在外邊有了人。因為父親的病,天寶在城里和鄉里兩頭跑著,一天累的要死,有一段日子就冷落了李艷。李艷和閨密去歌廳玩,認識了一個叫“王哥”的男人,一個有意勾搭,一個禁不住勾搭,很快就超越了底線。

重要的王哥有房、有車、出手大方、剛離婚不久、還不帶孩子,這些個條件大大滿足了李艷的預期,讓她有相見恨晚的感覺。

李艷開始給天寶甩臉子,說陰陽怪氣的話,說父母既然那么好,就讓他跟父母過一輩子去。要么不回家,要么一回家就吵,李愛民在這節骨眼上還攛掇李艷讓給天寶提條件,什么換大房子、買車之類的。天寶縱然再好的脾氣也被惹惱了,這幾年來欠父母那么多,他覺得是自己該還的時候了,既使不要這婚姻也罷。

天寶和李艷離婚了。

李愛民還盼望著離了婚的女兒能夠再釣個金龜婿,對李艷帶回來的“王哥”殷勤倍至。一開始“王哥”確實一來就買不少東西,而且開著輛白色豐田,讓李愛民在村里人面前倍覺有光。

李艷為了早點拴牢“王哥”,很快懷了“王哥”的孩子。

兩年后,“王哥”因為賭博,欠下數百萬的高利貸,逃往外地,李艷成為單親媽媽,孩子被送回娘家由李愛民倆口帶著。李艷租了間十幾平米的小房子在城里打工。

天寶的父親堅持鍛煉,生活已能自理了,天寶邊種地邊打工,還完了所有的債務,父母催著他再找一個人,他在心里告誡自己這回一定要找個踏實過日子的樸實女人。

有一天,李艷在街上碰見了天寶,天寶胳膊上挽著一個衣著樸素的年輕女人,既談不上好看,也說不上難看。天寶看見她,愣了有那么幾秒鐘,隨即挽著那女人走開了。

李愛民這輩子靠女兒享福的夢想徹底破滅了,整天唉聲嘆氣,小外孫總是又哭又鬧讓他心煩,不知道女兒帶著這個拖累,以后日子要怎么過。唉……,都是自己做的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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