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讀過很多書,但后來大部分都被我忘記了,那閱讀的意義是什么?”
答:“當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我吃過很多食物,現在已經記不起來吃過什么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們中的一部分已經長成為我的骨頭和肉。”
我們為什么要閱讀?
來源:《人民日報》2017年4月7日4版
作者:梁衡(人民日報原副總編輯)
主播:季家希
先講一個真實的故事。周日無事,一個大人帶著十多歲的孩子在宿舍大院里散步。看到一個迎親的車隊,一群人圍在接新娘的頭車前急得團團轉。
上前一看,一個輪胎癟了。新娘馬上就要下樓,寶馬失前蹄,要誤大事。正當大人無解時,這個孩子上前說:“沒事,你使勁用腳踹它。”
司機半信半疑,大家顧不了許多,一頓亂腳。奇跡出現,輪胎漸漸飽滿。
人們齊問:“這是怎么回事?”孩子慢慢說:“這款車的車胎被扎后有自充氣功能,只要用腳踹踹就行,還可延長行駛很多公里,確保能開到維修地點。”
父親大奇,“你怎么知道?”“家里不是訂有《汽車族》雜志嗎?沒事閑看來的。”這是閱讀的作用。閱讀讓你長知識,讓你聰明。
其實,要問我們為什么要閱讀,不如先問一下為什么要吃飯。人是由物質和精神組成的,不吃飯不能長身體,會肉體死亡;不閱讀不會有思想,要精神死亡。
正如營養不良,會造成身體發育的缺陷:面黃肌瘦、腿細脖長、雞胸龜背等等,不讀書也會造成精神方面的缺陷,如自私、狹隘、孤獨、浮躁、虛榮、驕傲、多疑、膽怯等等,生活得不陽光、不自信、不幸福。
有什么樣的閱讀,就有什么樣的收獲。它決定著人的知識、思想、意志、審美、情趣。這是從人自我豐富的一面來說。
如果你不只是為“美食”,又從閱讀而進入了創造,比如寫作,就更知閱讀的重要。
熟讀唐詩300首,不會寫詩也會“偷”。背得美文200篇,不會作文也會“搬”。偷什么?從經典中偷來火種,點亮自己。搬什么?搬來救兵,充實自己的文章。偷得仙桃能成仙,搬來救兵也稱王。
古人有集句寫詩之法,全用別人舊句。那是一種在閱讀基礎上的積木式訓練,常有好作。作文雖不能全篇集句,但借詞、借句、借典、借氣、借方法,還是需要的。這一切都要通過閱讀來解決。
當你超越閱讀而進入寫作,發表了作品時,別人又開始了對你作品的閱讀。人類精神產品的生產就是這樣螺旋式前進。
當然,這只是以寫作為例。三百六十行,不管干哪一行都得先從閱讀入手。因為閱讀是啟蒙,是積累,是鑰匙,是開關。
那個十多歲男孩如果對汽車一直閱讀研究下去,也許會成為汽車發明家、汽車大王,正如伽利略、達爾文、歌德小時就對物理、生物、文學的閱讀。
如果你說老了,已胸無大志,那么,閱讀至少可以疏通頭腦,不至于讓你提前癡呆,輸在了終點線上。再者就算你無所謂了,也該為下一代裝出一個閱讀的樣子,別讓他們輸在起跑線上。
忽然想到一個故事。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為克服軍營的枯燥冷寂,提高士氣,向軍隊提供了1.2億本“軍供版”圖書。
戰爭打贏了,這些圖書功勞不小。一個戰士,配發槍支、罐頭的同時還配發圖書,這再次說明,不管在和平年代還是戰爭歲月,精神與物質同樣不能少。
美國二戰期間為士兵提供的“軍供版圖書
為什么寫作呢?不同作家的經驗不一樣,給出的答案也會有差異。如創作《百年孤獨》的哥倫比亞作家加夫列爾·加西亞·馬爾克斯就說:“我寫作,為了使我的朋友們更加愛我。”阿根廷女作家維多利亞·奧坎波寫作的理由也有類似之處,她說:“寫作是為了使他人愛我,愛我認為應該熱愛的東西,不忘記世上之要事——友誼、愛情、智慧和藝術。”但我更推崇美國作家邁克爾·赫爾說過的理由:“我從事寫作不是為了表現自己,出風頭,而是覺得語言很重要。文字可以概括整個世界。事實上人們正用語言來建設一個理想的世界。天堂和語言相連;地獄就是它的糟粕。當我在童年時代,為了掌握自己的命運,成為一個強有力之人,我就渴望寫作,渴望成為一名海明威式的作家。”
? ? ? ? ? ? ? ? ? ? ? ? ? ? ? ——譚旭東《作文小論?寫作有什么理由》
閱讀,是長根的事業;寫作,是開花的事業。從長根到開花,需要時間。也許是數月,也許是數年,也許是更長時間。
? ? ? ? 閱讀,是長根的事業;寫作,是開花的事業。從長根到開花,需要時間。也許是數月,也許是數年,也許是更長時間。
? ? ? ? 我們,需要有釀酒師那樣的耐心,更要像農夫一樣,日不間斷,默默守望。也許,整個階段,都在釀酒。滴不出酒的時候,不要急于把酒糟倒掉,而是要學會靜靜等待。有些酒,十幾天就可以芬芳四溢;有些酒,需要十八個春夏秋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