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有女人咨詢離婚,問我要不要孩子的時候,我基本都會建議她們能養的起孩子,一定要孩子。其實原因不像很多人想的那樣,我是為了孩子考慮,其實是因為我見了太多離異不帶孩子的女人后半生的焦慮和痛苦。
今天有一個三十八歲的女性咨詢,她三十二歲離婚沒帶孩子,三十四歲再婚,她本來是想要孩子的,可是她二婚的老公不想要,因為人家帶著一個兒子,覺得再要一個負擔太重。
過了這四年,兩個人越過越過不到一起去,公婆和老公只想讓她當孩子的親媽,來照顧孩子,卻從來不給她親媽的待遇。昨天她給孩子買了一件很貴羽絨服,晚上拿出來給全家看,大家都很開心。
其實她是也想要一件冬天的衣服,她也婉轉的表達,周末想和老公去逛街買一件。但是他老公就裝死不接茬,這樣的事情太多了,而且結婚這幾年,都是各花各的,她還偶爾給老公的孩子買些東西,可是她的老公從來沒想著給她的孩子買過什么。
所以這位女士很焦慮,她已經到了生育末期,這個婚姻到底要不要繼續呢?她曾經想,不要孩子也行,自己真心對待對方的孩子,也是一個完整的家,可是如今看來,自己只有付出,永遠不會被當成一家人。但是如果離婚再找,還能找到愿意和四十歲的女人生孩子的男性嗎?這太讓她焦慮了。
還有昨天咨詢的50多歲的女性,她離了兩次婚,第一次婚姻的孩子跟前夫,基本已經不來往了。第二次婚姻的孩子也跟前夫,對她敵意滿滿。
現在她五十多歲的高齡,身邊圍繞著五位男士,有的只做愛,有的只打嘴炮,有的又矮又矬又窮,她很焦慮自己的后半生該怎么辦?還能不能找到一個真心實意又配的上自己的男人過日子?會不會孤獨終老?
所以,作為一個一線的律師,見過那么多真實的案例,這就是多少個真實的人生,我衷心的建議所有的一般女性(什么是一般女性呢?就是長相一般工作一般家庭一般,內心沒有那么強大,不是什么大女主人設,對人間煙火還有期待,不想出名也出不了名,不想出家也出不了家,不想游戲人間也沒那個本事的女人(和我一樣的))離婚一定要孩子。
因為一般的女的,未婚的時候找不到靠譜的男的,等離婚了也找不大到,一婚經營不好婚姻,二婚也不大可能技術突飛猛進經營的好。所以,有孩子就不慌了,能再婚就結,不能再婚反正也不差事兒,二婚了,過不好就離,反正孩子還是自己的,也沒啥損失。
沒離婚的,活到六十多,當奶奶姥姥看孩子跳廣場舞,離婚帶孩子的,活到六十,也是當奶奶姥姥看孩子跳廣場舞,就是中間多睡了幾個男人而已,根本沒區別,殊途同歸,內心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