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直在單曲循環一首歌:“感謝你特別邀請,來見證你的愛情。我時刻提醒自己,別逃避。”今天的你裝扮的格外美麗,這美也曾擁在懷里。可惜這是你和他的婚禮。而我只是嘉賓。
這首《嘉賓》,唱的內容是忘不掉前任的人,去參加前任的婚禮的故事。歌曲的評論區有人說:“曾經我們也憧憬過永遠,但后來卻成了彼此婚禮上可有可無的嘉賓。”也許吧,這是很多愛情都逃不開的宿命。說好的永遠,最后都變成了曾經。當他穿上西裝成為別人的新郎,你也將絕口不提當年的瘋狂。
參加前任的婚禮是一種什么體驗?有個回答,一下子戳中了我的淚點。她說:“我本以為我的青春早已結束。但看到你為她戴上戒指的那一刻,我才發現,我的青春死掉了。”曾經以為走不出來的,現在都回不去了。
她繼續說了自己的故事:收到他發來的請帖,我有點懵。他怎么敢啊,怎么敢在分手后還邀請我去參加他的婚禮。他就不怕我鬧,不怕我砸了他的婚禮嗎?但我突然意識到,應該是我要問自己敢不敢去。問自己怕不怕去見到他們幸福的模樣。然而我去了,毫不猶豫地。為了參加婚禮,我花了大半天的時間打扮自己。坐車的時候,司機師傅都夸我漂亮得像新娘子。婚禮現場布置得很美,但新娘子沒有我好看。我心里小小得意了一下。嘴上說著幸好要娶的不是我,心里卻想著可惜娶的不是我。宣誓環節過后,他去給嘉賓敬酒。敬到我們這一桌的時候,我跟大家一起回敬了他。但那句祝你幸福的話,始終說不出口。喝完這杯酒,我就頭也不回地離開了。看完這個故事,我突然想起一句歌詞:原諒捧花的我盛裝出席,只為錯過你。曾經,我用盡所有力氣去愛你。如今,我放下所有回憶來成全你。我想,那些愿意參加前任婚禮的人。與其說是想見證他的幸福,不如說是想逼自己放下。是想用他的婚禮來提醒自己:你們之間,已經沒有任何關系了。以前再相好,以后也要各自安好了。
如果前任邀請你參加ta的婚禮,你會去嗎?有人說,不去。因為ta們覺得:合格的前任在分開后應該是老死不相往來的。也有人說,會去。不為別的,就當給這段感情劃個句號。認真結束和認真開始一段感情,同樣重要。就像電影《同桌的你》里,林更新飾演的男主角林一,在得知初戀周小梔要結婚時,他特地從美國跑回來參加她的婚禮。他們從初中就認識,同班又同桌。從初中到大學,他們相愛了一整個青春。林一覺得,周小梔結婚,于情于理他都應該出席。當他西裝革履出現在婚禮現場時,所有人都以為他是來搶婚的。但他只是坐在一旁安靜地喝酒,什么都沒做。他不是來搶婚的,他是來告別的。跟過去的青春告別,也跟愛過的人告別。如果說開始一段戀情需要儀式感。那么,結束一段戀情的儀式感也不可或缺。很多人之所以放不下,或不甘心放下一段已經結束了的感情。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分開的時候。沒有好好說再見。沒有告別的離開,才是最大的遺憾。而自己參加前任婚禮的一腔孤勇,不過是逼自己給這份感情畫上句點。
勇敢說再見的人,才會被獎勵新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