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我十七八歲的那個年紀,認為遇見喜歡的人就是要去表白,我討厭錯過。和前任開始談戀愛的時候,用小心翼翼來形容一點都不為過。在這段感情里一直是我主動,付出很多心力才換來他那句“在一起試試吧”。因為得來的太不容易,害怕被拋棄,所以我從不任性,無理取鬧。對他說的每一句話,做的每一件事都要三思而后行,生怕讓他不自在,心生煩厭。
主動給他發信息,問他在做什么,卻不會問和誰一起又在哪里,即使我好奇,但必須去克制。他可以安心在宿舍玩一整天的游戲,除了叮囑他按時吃午飯,我只能保持沉默。他的朋友圈子對我來說是個迷,他不主動介紹,我就裝作不在意。我不知道他有幾個前任,卻會把自己毫無保留托盤而出。我很想在朋友圈秀恩愛,但卻因為他的一句“不喜歡張揚” ,把那些動態設置為僅自己可見。即使對他跟女生聊天的事很在乎,卻要擺出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明明因為他爽約的事不開心,卻還是強裝微笑讓他去忙。
我不喜歡這樣的戀愛模式,但我喜歡他。就像春嬌喜歡志明那樣,即使志明沒做過一件讓春嬌感動的事,她卻還是被他迷得鬼迷心竅。也許,愛就是不問緣由。我甘愿一直扮演那個“模范女友”,他需要的時候我就出現,他不想見面我就躲著。
2. 有一次他因為朋友的電話而中途離開,留我自己在影院,我滿是委屈看著他,勸他看完再走,而他一語不發甩開我的手。
我追上他,問:他們就比我重要嗎?
他語氣生硬的回答我:別鬧了。然后轉身就走。
那一刻,我終于明白,為什么自己不像其他那些沉浸于愛情中的女生那樣,對自己的男朋友胡攪蠻纏,多疑猜忌。我通情達理,乖巧懂事,不要求他太多,不去吃醋耍小性子,這不是因為不愛,而是因為愛的太多。
3. 其實我特別羨慕那些讓自己男朋友慣著,仗著有人喜歡,可以為所欲為的女生。而我從不試探,不撒嬌,不跟他噘嘴斗氣,只是因為怕他會離開我。深陷在愛情里的女生,哪一個不希望兩個人一天24個小時都能膩在一起,想要在自己男朋友那里獲得關心和寵溺,被他體貼和保護呢?那些口口聲聲說自己成熟獨立到不需要男朋友陪伴的女生,想必也是和我一樣在偽裝吧。
后來,他提出分手,我點頭同意。或許分開對我們來說都是一種解脫,我愿意放他走。在他那里攢了太多失望,也許分道揚鑣,成為過客對我們兩個人來說,這是最好的結果。當初我怕給自己的青春留下遺憾,想要擁有他。但我忘了,人和人之間終究是要分開的。
我始終沒有問過他,到底愛不愛我。因為那個答案在相處的日子里已經明了。
4. 忘掉一個人,然后開始新生活的方式有很多種,比如說時間和新歡。不論你等多久,那個人總會來的。
之前感情的失敗,使得我依然謹小慎微。但現在身邊的這個他讓我明白,在喜歡你的人面前,裹在身上那層堅硬的殼也終于可以卸下來,你不需要再去克制壓抑,冷靜理性。
他愿意拿出一整天的時間,帶我去娃娃機。會為了我喜歡吃的甜甜圈,在烈日下排一個小時隊。我會像他討要機器貓的氫氣球,他從不說我幼稚,一味地滿足我的少女心。他也會因為我的一句睡不著,兩個人徹夜聊天。我知道他所有社交軟件的密碼,盡管我從來沒有問。他會把我的照片放在他的朋友圈里,宣誓主權。我可以心直口快表達對他的不滿,他也會直截了當指出我的錯誤。我們融入彼此,互相依賴,也吃醋爭吵,任性撒嬌,在這個喜歡自己的人面前,終于們坦然放下那些擔憂恐懼,把小孩子的那一面給對方看。
5. 以前談戀愛,我以為自己只要懂事一點,那個人就會留下來。其實我錯了,在不愛你的人面前,你多說一句都是錯,無論你再怎么善解人意,依然走不進他的心里。
而現在,我知道了,喜歡你的人,會想方設法的讓你去相信,你的丑陋和美好,他將全盤接受。你終將收起那些冷靜理性,在愛情里矯情,瞎折騰,假裝扭不開瓶蓋,讓他幫你背包。
我想,每個故作高冷自詡女王的背后,都是脆弱和溫柔。希望每個姑娘都能遇見真正喜歡自己的人。更希望那個喜歡你的人,可以任由你沖他撒嬌,耍小性子,在他面前你永遠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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