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古龍的《三少爺的劍》里有這么個情節。
燕十三想要與謝曉峰一決高下,但是他不知道自己的劍法能不能取勝。
在一個小樹林遇到了慕容秋荻。
慕容秋荻說這個世界上只有一個人能擊敗謝曉峰,那就是燕十三,原因是燕十三絕技“奪命十三劍”的第十四劍。
“別人不懂為什么奪命十三劍會有第十四劍,但燕十三懂。”
原文有這樣一句話。
燕十三懂。
(二)
前天去出版大樓找伍老師東兄。
他說了一番話。
他說,你既沒有楊老師讀過的那么多的書做積淀,也沒有鄧老師經歷的那些事做閱歷,雖然對文字的技法掌握很有的天分,但是卻容易用這種技巧把本來你不懂的東西裝飾得似是而非,然而又很好看。
這番話,我懂。
如果別人被這種好看所蒙蔽,我會收獲讀者。
如果我被這種好看所蒙蔽,則會固步自封。
但,這種好看,已經是我目前功力和技巧的配比之下的最優解。
技巧的提升很難短時間內有進境,唯有提高功力。
更難。
(三)
國外的我不知道。
中國的劍法,基本技法有十七種。
點、崩、撩、劈、刺、攔、掛、托、絞、削、壓、云、抹、截、帶、斬、架。
不管多高深的劍訣,也都是基于這十七種技法上的升級,各家各派雖然都有些出入,但大體是這個框架,至于套路其實是對如上技法進行肌肉記憶的修煉。
徐皓峰說武人頭頂有一條中線,練到能看出天地間的這條中線了,就是成了。
詠春也講究切中線、來留去送、避重就輕。
練成了、刀槍可化入拳掌,劍能使出槍法。
寫文章的技法其實道理相同。
只不過,我總覺得在不算文章整體間架結構、情節安排、人設這些大層面的事情之外,文章技法中最重要的并不是修辭、欲揚先抑這些東西。
而是氣韻。
馮唐有個綽號叫“馮金線”。
想來他這個金線和徐皓峰的中線,或許有些相同的意味。
(四)
寫的基礎是閱。
閱書、閱世,都是閱。
見眾生、見自己,都得見。
閱的少,見的少,就好比金庸小說里的令狐沖,功力不足,只能用劍法來補足。
文法中的劍法,就是技巧。
風格上把文筆炫的開了,最著名的是郭敬明。
古龍則是金句脫口而出,美卻在其結構。
這個結構指的是他文章的“建筑美”和“音律美”。
讀簡體橫排版時,從來沒想明白這種美在哪里。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古龍作品的繁體豎排版。
他那種電報體的間架結構,短句子、單詞、單字成句的美,豎著從天頭垂到地腳。
像是天地間涌起了一條條雨絲和幕簾。
那些字里行間的江湖意氣、癡情煙雨迎面逼來,似乎能聽到琴聲劍語。
至于汪曾祺是真的純靠著語言在美,那種美根本無法復述。這和張大春在《城邦暴力團》里表達的渾厚和繁復還并不一樣。
哦,張大春我覺得是能稱為這個時代活著的宗師的人了。
(五)
學古龍多年,不敢說有自己。
學其偏,未得其髓。
好像一個年輕的劍手,學到了另一位大劍客劍法的幾卷殘篇。
不知道年輕劍手的斤兩的人,或許有時會覺得他的劍法驚艷、脫俗;有時狠辣、凌厲;有時又回護、圍轉。
但是那個年輕劍手自己心里卻明白差距在哪里。
丁鵬遇到青青前,想以一把劍挑戰江湖,不是沒勝過,卻被人用計策廢了。
習得圓月彎刀之后,不但功力長了,智力也長了。
這就是“閱”。
(六)
那些停留在我文章里經過技巧粉飾的似是而非,是永遠經不起推敲的軟肋。
你看,這句子說得多好聽,但你卻永遠不會記住,它再好看也不會像“文之為德也大矣,與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黃色雜,方圓體分,日月疊璧,以垂麗天之象;山川煥綺,以鋪理地之形:此蓋道之文也。”一樣流傳于后世。
這段話,論美則美極,論理則理極,沒有哪里說不通的,所以它能流傳這么久,一點毛病沒有。
(七)
小椴會說“且從絕處讀俠氣”。
但即便有著“金古黃粱溫下的椴”之稱的他,恐怕終其一生也難以有金古文風中的那種俠氣了。
時無英雄,使豎子成名,時有英雄,卻也要看緣分。
書,可以主動去讀,多讀、苦讀、樂讀。
事,卻沒法主動去經歷。
謝曉峰變成了阿吉,卻無法永遠是阿吉。
而有些人,只是曹冰,卻以為自己是謝曉峰。
(八)
寫小說時可能會遇到那么一個情況。
感覺自己在駕馭自己駕馭不了的力量,就好像一個用慣了三尺劍的人,忽然用了一把四尺的劍。
無論從招式還是動作,都好像被這把劍牽絆著一樣。
自己感覺到即將要失控,又要努力的控制著不去失控。
此時,就是文法進境上的一個瓶頸。
不管怎么狼狽,控制住那把劍之后,文法就能有一個進步了。
控制不住,就還是在原地踏步。
這把四尺劍,橫在我的胸前已經五年了。
(九)
古人有文武之道。
不論文之道還是武之道,其終極目的都遠遠不是“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那么簡單。
文武之道到了最后都是哲學,是看待、對待、處理自己與世界關系的方法。
而在這之前,文與武都是對自己身心神意的一種修煉。
能文能武,可謂之“士”矣。
(十)
我的筆名,一心寸君。
初時是從“冠群”兩個字中取出來的。
為我取名的人是大伯父,他心里有大乾坤,同輩的兄長名字也都大氣。
俊雄、博宇。
都是胸懷寬廣、登峰造極的寓意。
那時我不喜歡這種宏大的意味,只各取一部分,是為了得其小,取其精。
用的是“寸”字微小的意思,愿意“一心一意做一個小小的君子”。
后來師妹王紫薇(她的昵稱很霸氣,杜撰妥也夫娜·胡言兮莫娃,有曹雪芹筆下甄士隱、賈雨村的風骨)告訴我,“寸”在粵語中又有“囂張、張狂”的意思。聽了后倒也覺得無妨,人自然是應該偶爾狂上一狂的。我的《本命自志》里確實也是說過“輕狂年少、不畏浮云;塊壘詩書,只度一心”嘛。
而今,回到原點。
寸者,法度也。
寸
小年夜冥思伍老師東兄之言有感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