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語
“有房,我就屬于這座城市。我找工作,做什么都方便很多。可以少奮斗十年,你懂嗎?”哦,原來拖累林冰洋的人是我。
口述:筱芳
整理:慕城
同學聚會,再次見到林冰洋——距離我們分手,足足三年。這三年,可以改變很多東西。包括,我對他的感情。還有,他的模樣。怎么?沒到三十歲就地中海、啤酒肚的。這三年,他經歷了什么。同學都在調侃:“當年,以為你們畢業就結婚呢。”是的,我們畢業就分手。
這很諷刺的事情,但我理解林冰洋的不容易。家里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他沒有時間也沒有精力與我從零開始。想要留在這座大城市,對我來說沒有壓力。對林冰洋來說,那很是困難。首先,他不是這邊的戶口。其次,他沒有考上公務員。就是說,他注定要打工過日子。
“冰洋,沒關系。你還有我,是不是。”摟著他,我都不知道如何安慰。他說:“我先找找工作,可能沒辦法與你及時聯系。”說話很官方,這不該是情侶之間該有的語氣。我諒解,我接受。可能太懂事的女人,都是分手的命運。我在努力奮斗,也實在容不得過分的操心。
一個月后,林冰洋說要分手。從出租屋,搬走了他的全部家當。我哭著喊著,實在不明白發生了什么事情。攔著不讓林冰洋出門,他臉色發青:“沒用的,筱芳。我們,就到此為止吧。”“我做錯了什么,還是哪里不好。怎么說分手就分手,我不要!”“我,我要結婚了。”
“結婚?和誰!”聽到這句話,我受不了刺激的倒退三步。“你不認識的。”“你們在一起多久了?”莫非,林冰洋一直在劈腿、而我后知后覺?“這個月。”“你確定,你愛她嗎?”我一字一頓的問,咬牙切齒的可以。“她有房,年紀比較大。急著結婚,我也就同意了。”
“有房怎么了?有房的女人你就喜歡?” (文/飄雨桐)“有房,我就屬于這座城市。我找工作,做什么都方便很多。可以少奮斗十年,你懂嗎?”哦,原來是我拖累了林冰洋。他和我在一起,就會白白奮斗十年。這個意思嗎?我頹廢的縮在角落,林冰洋離開也沒發現。
三年里,我們斷絕一切聯系。同學聚會,為的就是看看他、好好看看他。不需要十年奮斗的林冰洋,過得還好嗎?他與同學在聊天,我只是豎起耳朵聽著。什么,老婆脾氣大、生了兩個都女兒。什么,家里就他一個人賺錢、累得七辛八苦。我偷笑著,這不是你自找的嗎?
或許,男人們都別想歪了。世上沒有不勞而獲的事兒,也沒有免費的午餐。
想娶有房的女人,那可以有。但什么時候,都要自己努力奮斗——記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