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在審判過程中,法官之價值判斷廣泛存于各種解釋方法中,隱隱之中須受限于各種方法之約束,更由于有各種法源之框架存在,進而為價值體系之探求,乃至社會環境之體察,凡此在富有學養的法官眼中,并非難事。因之,其所作價值判斷逸出框外之情形,殆不多見。但不論如何,法官應無時無刻本其學養,虛心參酌韋伯、黑克、凱爾生......等氏之方法,以及平井之論證方法,本其確信,去其糟粕,取其精華,作客觀的價值判斷,始不愧為一個公正持平的法官,絕不能龂龂拘泥于某一特定方法,作無謂的爭論也。
《法學方法論》之讀書筆記(二)
最后編輯于 :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系作者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 文/潘曉璐 我一進店門,熙熙樓的掌柜王于貴愁眉苦臉地迎上來,“玉大人,你說我怎么就攤上這事?!?“怎么了?”我有些...
- 文/花漫 我一把揭開白布。 她就那樣靜靜地躺著,像睡著了一般。 火紅的嫁衣襯著肌膚如雪。 梳的紋絲不亂的頭發上,一...
- 文/蒼蘭香墨 我猛地睜開眼,長吁一口氣:“原來是場噩夢啊……” “哼!你這毒婦竟也來了?” 一聲冷哼從身側響起,我...
推薦閱讀更多精彩內容
- 昨日連著看了兩部電影,完全擠壓了我寫文的時間,所以今日后補。感覺最近寫文章又開始惰情,不夠勤奮是我們最主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