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來想去,唯有用筆和紙才能說出自己的心里話。
本文作者:林特特
小叔高考落榜后,從縣城來到合肥,在一家工廠上班。
每周總有那么幾天,他來我家吃晚飯,有時離開飯尚有一段時間,他便伏在書桌上——寫信。
信總是寫給那幾個人。
據說他們有“四兄弟”,皆來自高中同一個班,為拜把子,曾正式殺過一只公雞。
小叔年紀最長,排老大,于是,剩下三位的難和煩紛紛找他疏導、解決。
可那時的小叔自顧尚且不暇,我曾偷看過他的信,“屆時”“有朝一日”“等我們……”頻繁出現在文字間,與其說他鼓勵眾兄弟,不如說,他在鼓勵自己。
趙老二在揚州上大一、張老三在珠海打工、孫老四選擇復讀……同齡的年輕人在不同機緣和選擇下從此分道揚鑣,他們的交集僅限于信,每個人都在與另外三個人通信。
小叔寫信時,背微駝,伏著,在我眼中,少白頭越發明顯。
我總是想,平日幾乎不說話,一開口臉憋得通紅的他哪有那么多事兒可寫?
果然,一日,我發現他并沒寫信,只是在一疊廢增值稅表的背面抄著《羅蘭小語》,“不寫信了?”我問,“練好字,信才寫得好看!”
許多年后,我才意識到,寫信之于小叔是釋放,是梳理,更是一項審美活動。
彼時,我已在大學,我最好的朋友王娟每逢大課必寫信。
她總是展開信紙,在第一行寫一個“郜”字,打冒號——“郜”是她遠在蚌埠、另一個閨蜜的姓。
開頭千篇一律,有區別的不過是“我在思想品德課堂”或“古代漢語課堂”,接著,交代近況,看了什么書、電影,有什么新鮮想法。
沙沙沙。
大課將盡,她把頭拔出來,那一瞬間的神情,如孫悟空的精魂剛歸位肉身,于四周有片刻的疏離。
我總有些妒忌—— 作為最好的朋友,她有什么不能跟我說,非得給別人寫信?
好幾次,她給我看信,我又問,跟我說過一遍的事為什么還要告訴別人?
我寫在紙條上,推給她,少頃,她推回來,“給郜寫信已經成為一種習慣,習慣借此排空自己”。
“想象一個理想的讀者——你最信任、令你最放松的人坐在面前,你說給TA聽。”
寫作課上,老師道,我忽然想起王娟每每寫下“郜”,打上冒號時一臉的平靜。
讓你寫信寫到習慣的人,想來也是人生之理想的讀者吧?
很快,我也找到了理想的讀者。
在自習室、圖書館、循環播放廣告歌曲的西式快餐店,我拔掉筆帽,鋪開信紙,固定一個稱呼,報告一切。
又在細節上做功夫—— 在小賣部翻檢、挑選印著不同圖案的信紙,將郵票倒貼在信封右上角,學著把信疊成心形、蝴蝶形……時間不知不覺過去,一如當年,小叔放下筆,總有些錯愕,“啊,開飯了?”
寄出的信無法計算,至畢業,我將收到的信塞滿一個枕套,打包進行李。
一去近十年。 前幾天,一位女友提及她寫的一封信。
寫給她已分手、仍留情的前男友,“寫到第二頁,淚水打濕了信紙”,我關心那位男士的反應,女友的焦點卻在她寫信時的糾結。
“好多年沒寫信了”,女友說,“提筆時,竟不知該如何稱呼,只在寫完后,填上他的名字。”
是啊,好多年沒寫信了。
我看著她,想象一燈如豆,提筆淚流的情狀——她在其中獲得的傷痛多還是快樂多,寫完信,是更糾結還是更趨于平靜?
“他也許會感動”,女友終于提到對方可能的反應,“但這已與我無關,信寫完,我這里已畫上句號。”
我們寫過的信也大多如此吧。
我們借之排空、厘清,堆積在胸口大團的情緒隨文字潺潺流出,寫完的剎那即為上一個自己畫上句號。
我們在理想的讀者面前說、笑、哭、鬧,以筆一對一,是交流方式,更是一種獨處方式。
物是人非,知交零落,但消磨過、享受過的美好時光真實存在,于紙端,我曾擁有一個靜謐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