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時候,碰到小流氓說我吼他,跟我要錢
同班的哥們要幫我平事,叫我千萬別給錢
然而我給了
第一次我給了他一瓶飲料的錢
我說:“就當咱們交個朋友,這事就算過去了”
后來有天上午他又來找我要錢
我沒管
那天中午我查了刑法
知道了只要對方先動刀,我殺他可以被判定為正當防衛
當他下午過來打算跟我勾肩搭背順帶威脅我這個比他低兩級的初一學生交錢的時候
我把我中午看完背下來的條文給他細細講了一遍
他笑了,之后再也沒找過我
當時我的心在顫抖,手里冒著冷汗
很好笑對嗎?
那是因為我在兜里的一只手握著一把牛皮鞘的匕首
這把匕首前兩年還一直放在我家碗櫥里
厚背的,刀口有點鈍,但是絕對夠硬,不怕折。
聽到這里的人都往往覺得這是個很老套的嚇退小流氓的故事,大概有人還得追究我攜帶管制刀具的責任。
其實正當防衛的定義遠沒有那么寬松,我要是真動了刀幾乎可以肯定是要坐牢的,當時那么說其實也就是壯壯膽,嚇唬嚇唬他。結合這篇文章,許多人大概都覺得以后我們也能拿刀嚇唬嚇唬醫鬧就能擺平事情。
那天的那個下午,有兩個人不信上面的那句話。一個是揣著匕首的我,一個是對面那個盯著我眼睛最后離開的小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