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生氣是因為別人惹了自己?難道別人惹你就去生氣了么?仔細分析一下細節,就會看到真相。
首先要問,別人惹了你的什么?尊嚴、自信,等等無論是什么,都一定是觸碰到了很敏感的地方,所以你很痛或很難受,所以你一定要反擊,用生氣、指責的形式去反擊。于是,爭吵產生。
很多時候,我們把自己與他人、與事情混淆在一起,糾纏不清。惹不惹你,是別人的事情,而且別人惹你生氣,還是你認為別人真心要惹你生氣,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生氣或不生氣,怎么選是你自己的事情,一個人真的不能因為別人的事情去決定你自己的事情。你要是屬“二踢腳”,別人點火肯定會上天;你如果屬“炸彈”,那么被人點燃就一定會爆炸。
那么,人這些“二踢腳”、“炸彈”屬性是哪里來的?難道一句“我天生就這樣”就可以解釋通么?恐怕不是可以。我認為主要有三種情況:
1、一種是過度敏感。這些“二踢腳”和“炸彈”大多是小時候沒有被好好對待,而產生了一碰就會疼的敏感。這種一被碰就疼的敏感一直在那里,被自己好好呵護包裹起來,因為太疼了,太難受了,所以一旦被人提及、被碰觸,就會認為是別人對自己的侵犯,對自己就會用生氣、郁悶,對他人就會用發怒、指責。所以,生氣這件事,是自己起主要作用,外界的他人僅僅是導火索。
2、第二種是不合理的期望。頭腦中被灌輸越多的是非、對錯,對這個世界就越缺乏寬容。所以,你對你認為不正確的事情,要去糾正,要去救人于水火。假想一下,有兩個對這個世界的是非對錯的理解是截然相反的人,會出現什么情況?要么,紛爭不斷、沒完沒了;要么,彼此尊重、各走各路。
3、第三種是比較?!翱床涣藙e人的好”是人性劣根性之一,當別人比你好的時候,自己就會出現生氣、自卑、嫉妒等很多心理扭曲,很難被覺察、被控制;即使有時覺察到,也很難突破束縛。比較這個事情,不是不好,而是看跟誰比,如果跟自己比,那會把自己變得越來越好;如果跟別人比,自己就會越來越差。其實,如果跟自己比,生自己不夠優秀、不夠努力的氣,也沒什么,只是也要告訴自己“氣大傷身”。
還有一些比更高明的選擇,就是不落入生氣的“陷阱”,可以對“生氣”說:“去你大爺的,老子還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沒時間跟生氣這個事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