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不再青春的時候,回想起我的青春,我會說寫文字是我做過最讓我驕傲的事。
這并不是說我是一個多么會寫文字的人。
恰恰相反,我從來都不是在文字里找成就感的人,我只是一個在文字里找存在感的人。
天上的云,路邊的樹,屋檐的貓,都是很平常的事物。但是,當我比旁人多一分思考的時候,我就會深刻意識到我的存在。
如果恰好,我能用我有限的詞匯準確地描述出我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那我就會很快樂,如果不能,我就會感到痛苦,渴望學更多。
同樣的,文字能引發我對事物的思考與聯想,讓我感受到它們的存在。就像啊,華燈初上的璀璨里,多得是不歸人和流浪的人,陽光燦爛的日子里,多得是欣賞美景的人和為生計奔波的人,隨波逐流的大軍里,多得是逆流而上的人和得過且過的人。
你看呀,生活總是不偏不倚,一半明媚,一半憂傷,陽光總是錯落有致,一半光圈,一半陰影。
好在,這些好的,不好的,都是美的,都值得人去欣賞品味。
突然發現,我說的這些個景,都與人聯系在一起,而問世間誰寫景,景卻與人無關呢。
就像我寫文字編排的青春,也是因為文字讓我單薄的青春變得厚重,多了份值得懷念的意義,我才花時間來寫。
所以,你相信嗎?人的感情,是這個世界上最豐富也最美的東西,人們眼中的事物往往比事物本身更加多姿。因為多了人的角度,人的感情將會賦予世間萬物以韻味。
就像古人寫詩喜歡借景抒情,寓情于景,當心境變化的時候,眼中的景也悄悄變化了。
于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于是,花非花,霧非霧。
我不知道,在這個功利的世界,還有多少人是單純的喜歡著文字,不管何時何地,看到熱愛的文字時,內心都會掀起一股驚濤駭浪,興奮得像個兩百斤的孩子。
有一段時間,我總是花很長的時間寫根本沒多少人看的文字,身邊的朋友都不理解,我為什么要花那么多時間苦坐在電腦面前,熬夜熬到那么晚,花費那么多精力在沒有什么利益可得的寫作上。
確實,如果我寫文字的出發點是為了取悅別人獲得利益,但結果如此的話,我無疑該感到非常迷茫痛苦,然后果斷放棄它,再找一件“有意義”的事來做,才算是聰明人。
可是我知道,我寫文字是為了取悅我自己,所以我不愿意也不打算放棄。而且,這是我最喜歡的事情,哪怕我偶爾也會因為懶惰而懈怠,但也是我堅持得最久的一件事。
小學的時候我喜歡看各種課外書寫體會,初中的時候我喜歡寫小說寫成長心得,高中的時候不寫了,卻也耐不住,用課余時間來看雜文,到了大學,想寫了,卻又不知從何寫起。
不過,我清楚地知道,我的青春是由文字編排的,這一生怕是都與文字脫不了干系了,就這么耗著吧,我喜歡這么耗著。
人們經常通過比喻,擬人,排比等系列修辭手法來將自己的所見所聞所感所悟用文字描述出來,而此刻,我卻不能說出更多的話來。
來簡書的時間不長,剛好22天。
我想我會永遠記得剛入簡書,那個因為興奮而夜不能寐的夜晚。
我想我會永遠記得在簡書看到的第一首詩,是微藍若海的《白色圍欄,不度無花》
我想我會永遠記得在我寫文字的這些日子里,默默關心支持我的人。
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