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無意穿堂風,卻偏偏引山洪

一個人走了很久,寧愿錯過,也不愿意再錯下去了。

可是,很多事,都是后知后覺,我忘了,其實,錯過本身就是一種錯。

這些年,聽過假話,愛過人渣,很多時候都不敢走心,但偏偏是真的喜歡你。

嗯,你們,是不是也會和我一樣?

和他聊天的時候,發了“嗯”,然后繼續找話題,可是,他不一樣,你發了“嗯”他就再也沒有回復了。

你看,這就是愛與被愛的區別。

我愛你,這條路真的太孤獨、太痛苦,就像拿著一杯熱水,很渴很渴,哪怕太燙手,還是會放不下。

以前有人問我;“這些年,你所做過最近乎瘋狂的事是什么?”

我很認真地回想。

是偷偷瞞著父母修改高考志愿?

是在自己的后背上刺過諾大一個圖騰?

還是在身上只有五十塊的錢的情況下,搭上去南邊的火車?

好像,這些都不是。

大概是我,沒臉沒皮,不顧一切的去愛一個人。

十八歲那年,我學會了自己剪劉海,修眉,也學會了吸煙,喝酒,打架。

還有,學會了愛上一個人。

在那個叛逆當道的年紀,我們都喜歡著獨木舟,認為她為了所愛之人打了十七個耳洞特牛逼。

也看《左耳》,特別羨慕女主吧啦,可以為了愛情不管不顧。

于是,我也學著那么勇敢的去愛一個人。

可是,他卻滿不在乎。

“只要那個人不愛你,你花再多心思都是沒用的”,這是我在十八歲那年總結出來的。

按理說,一個不愛你,就應該放手了。

很多大師說:“痛了就會放手了。”

可我不一樣,我痛得再厲害,也未曾想過要放手。

有一種感覺是,在我離他特別遠的時候,我能有一千種一萬種理由告訴自己不愛他了,可是,只要他出現在我一丁點的視線里,這些足以可以把之前所有的理由推翻。

世間眾生蕓蕓,偏偏唯獨他一人入了眼,再也出不去了。

結局很簡單。

我喜歡的人,因為音樂夢,輾轉北上廣,而我被迫留在了最偏北,最落后的小城市。

我把頭發染黑,脫掉眾多人眼中不正常的破洞牛仔衣,穿上運動鞋,過起不咸不淡的生活。

只是會偶爾想起。

以前看一句話說:女孩子在愛情里,一定要圖點什么?

是啊,總該圖點什么。

要么圖錢,要么圖愛,要么圖陪伴,要么圖溫暖。

如果你什么也不圖,那就是你被圖了。

最近,我的朋友桃子在自己眾多追求者中,選擇了一個各方面指標都不錯的人,有房,有車,事業穩定,男孩子還很愛她。

其實,這是特別明智的選擇,一般正常的女孩子都會這樣選擇。

可我卻總覺得少了點什么。

大概,是因為桃子越來越懂事了,不會像以前一樣對愛的人發脾氣,較勁,撒嬌,任性。

他們的感情平靜的毫無波瀾,仿佛是一灘死水一樣。

愛一個人的時候,怎么可能做到那么冷靜。

大概 ,桃子是不愛他的。

昨晚失眠到凌晨兩點,和一個編輯朋友聊天。

對方問我:愛與被愛,你選什么?

我回復他:都不選。

其實,我心里的答案是,我選擇愛。

說實話,我真的愿意千辛萬苦,尋尋覓覓,飛蛾撲火只為追逐他片刻光影。

你今年多大了。

還在等那個人嗎?

我知道你很忙,所以我長話短說,請看最后一句話。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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