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畏因,眾生畏果。
看到這句話,我想起了前些日子的新聞,有人在小區里放生毒蛇,向長江放生食人鯧,把陸龜“放生”大海......這些作為明明有悖佛教的慈悲之心,既然有悖佛理,為何還要做呢?
我想:那是因為他們的放生之舉不是為了慈悲,而是為了報應。為了避惡報、求善報。他們的放生之舉既不是給人看的,也不是為眾生做的,而是為自己的報應,為了做給鬼神佛看的。
諂媚鬼神而忽視生命,雖有“善行”卻無善心。為了做鬼神的面子活,毫不在意這些“放生”給其它的生命或人類家園可能造成的危害。
重鬼神輕眾生,難道不是偽善嗎?
我覺得,我們的宗教越來越“嫌貧愛富”了,越來越重視“孝敬”“功德”“放生”等經濟效益更好的活動,越來越喜歡能夠直接帶來“好報應”的活動。
我們對鬼神越來越“急功近利”,越來越重視“公平交易”——我孝敬你;給你功德錢;我聽你的放生,你就得給我好報應。
我們變得好像在和鬼神做生意——用金錢買好報。
而最重要的部分——善心、善念、愛惜眾生,我們希望神就不要管了。放生傷害的是人類和地球,又沒傷到你神,你只管做你的生意,賣你的“善報”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