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這部小說寫的是嚴歌苓的家族史,家族史的大背景是時代的大變遷,在時代的洪流里,生命才是最可貴的,一切屈辱,一切認命都為了活著,只有活著才能在有生之年見到心愛的人,才能向世人詮釋什么才是真正的“你若不離不棄,我必生死相依”。
陸焉識,是那個時代千千萬萬知識分子的一個縮寫,可能也是為數不多的幸運兒。因為在那個特殊的年代,即使頂著“反革命”的罪名,被判無期,依然有個人念著他、等著他。你我羨慕的,也許就是這樣的不離不棄。
一開始,陸焉識和馮婉喻的結合,只是恩娘想要留住陸焉識的一根風箏線,線牽在手上,可風箏一直在飄蕩,在美國瀟灑了五年回到上海,因為觀點不一致遭人陷害,不明不白被逮捕,拘押在茫茫無邊的西北大草漠。在西部監獄,他見識了人性的黑暗和冷漠,開始回憶自己的前半生,回憶他的太太馮婉喻,他發現之前自己并不了解太太,也并不喜歡她,一直以來只是被動接受那個來自繼母安排的婚姻,但在監獄中,他意識到婉喻是愛他的,并為他默默做了很多事情,他逐漸發現婉喻的美好,他渴望回去見見他,趁自己還有氣力。于是有了他精心策劃的逃跑,于是焉識歷時幾個月,輾轉幾千公里,從青?;哪谢氐缴虾W约旱募?。但在最接近親人的時刻,為了避免給家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卻選擇了不見面,只是遠遠地跟在妻子孩子后面,感受些許親人的氣味!何等令人傷感的情節,何等無奈的人生!
婉喻是值得他愛的,開始的時候在本地宣判后,老幾(陸焉識)的刑期是十五年,后來老幾據理力爭,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原則,被加刑到二十多年,被流放到西北時又被判了死刑,監獄給家屬發放通知書,婉喻托各種關系,走各種門路,最后把自己的身體出賣給一個領導才把老幾的死刑變成了無期。在婉喻看來,為了老幾,似乎什么都值得。為老幾把半個月工資都買了蟹,把蟹黃一點一點摳出來,整晚不睡覺,把鴨蛋腌的都長了蛆,也不讓孩子們吃,這些,跟生死比起來都是小事。
逃跑歸來后,焉識做了一個決定,離婚!成全妻子和孩子們,不要再因為有個罪犯父親和丈夫而備受歧視,那時候他以為自己永遠回不去了,會死在這片大草原中。作這個決定的時候他心里一定是絕望的吧,他割斷了自己與世界的聯系!從此了無牽掛了!可沒想到的是,在被關了二十多年后的70年代末,他回到了上海??墒撬钠拮油裼鲄s因患病再也認不出他!他不能跟離了婚的婉喻住在一起,只能住在兒子家中,但每天清晨都要去看望婉瑜,陪她聊天,陪她一起等待她記憶中的丈夫回來!日復一日,在無望中等待,也在等待中和婉喻越來越親近。令人意外的是,當他帶婉喻回到他爭取回來的曾經住過的小樓,她竟然一下子準確地走對了路!在他們的小樓里,婉喻安靜多了,他們復了婚,做回了夫妻!
婉喻在自己家中安靜地去世后,焉識開始寫作。在20多年的監獄生活中,焉識曾用盲寫 方式記下了諸多內容,聰明的他還有一項常人無法企及的特異功能,就是不用紙筆,在腦子里寫作,并且一篇一篇按順序編號,歸檔,內容不限,調理清晰。在孫女的幫助下,他完成了對這段生活的記錄。
故事的結局是陸焉識離開了和小女兒一起生活的房子,離開了上海,留下一封簡單的書信。帶走的只有自己的衣服和婉喻的骨灰。也許,只有在那一望無垠無邊無際的大草原上,他和婉喻才是真正在一起的。
那個特殊的年代,每個人都在小心翼翼的活著,一個人為了另外一個人,可以低下高貴的頭顱,可以丟下尊嚴甚至清白;一個人即使忘記了全世界,也還是會記得那個讓自己心心念念的人,記得他的喜好,記得關于他的點滴日常,而這,需要有怎樣深刻的愛戀和深情才能夠做得到?
“只是希望,當我們頭發花白、牙齒掉光的時候,你依然可以記得,有一個傻女孩在你身邊傻了很久,最后她悄悄走開了?!爆F在的愛,也許就是安靜地走開,一別兩寬,各自生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