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迷李玫瑾老師,陸陸續續看了好多她的視頻。在我看來,她是講紀律講的極透徹的人了。
首先,由于研究犯罪心理學,李玫瑾老師可以說是看盡世態炎涼,人生百態。但是不管如何唏噓,如何遺憾,那個最清晰的邊界永遠不會變。不可以傷害別人,不可以傷害自己,這就是“禁止”。
而在這個邊界內,很多事情就變得模糊。我老公一直掛在嘴邊的“要有規矩”,但是作為一名叛逆少婦,我就會回懟“就你家規矩多!”。。。那么,到底什么應該限制?我很喜歡李玫瑾老師的哲學思維,從人性本質上解答了我的疑問。分享幾點印象深刻的:
1.允許情緒,限制行為。孩子哭鬧不想上學,所有文章都告訴我們要理解。當然,我非常理解,只是我一直覺得有哪里讓我不舒服。直到有一天我聽到幼兒園老師(一個日本老師)對孩子說:你可以哭,但是不要尖叫。我突然恍然大悟,共情不代表她可以做任何事宣泄情緒。不能尖叫,不能坐地上打滾,不能打人,等等。給孩子一個小玩具,給她講故事,都是在引導適宜行為。
2. 克制欲望。為什么不能孩子要什么就給什么?這也是我很苦惱的問題。因為不健康?有的也不一定。因為沒錢?有時候其實是很小的東西。其實,人性七宗罪里的第一點就是“貪”。孩子最開始要學習的就是世界上總有東西得不到,沒有原因。但是要注意的是,克制不代表壓抑。得不到A,那么不執念于A,可以去嘗試B。——這也是書里說的“提出可實現的部分”
3. 忍受饑餓是最基本的挫折。這部分我知道有很多不同意見,主要是覺得通過餓肚子訓練孩子,不人道,像訓狗一樣。。。而我理解李玫瑾老師的意思不是故意讓孩子餓肚子,而是讓孩子知道生活中就總是有些事與愿違(想吃飯但是要等客人來,想玩滑梯需要排隊,想贏就是還差一點,。。。)。如何處理這些挫折才是最根本的要學習的,忍受饑餓就是最基本的挫折教育。
我們家就是從來不讓孩子餓肚子的那種,一到飯點就會兵荒馬亂,我媽經常說的就是“先吃飯,有什么事吃完飯再說”。這就導致我非常反感別人拖延啰嗦不靠譜, 特別是如果影響到我的吃飯時間,我就會更加暴躁。但是,步入社會越久就越知道,處理人際關系幾乎是所有事情成功的關鍵。無需談到臥薪嘗膽,只是忍受一點饑餓,你能做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