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喪偶多年的葛輝想找一位老伴照顧自己,離異并帶有一個女兒的勒敏則看中他有套30平方的房子,于是兩人認識不久即結婚。但婚后勒敏發現,葛輝所謂的房子,還是他死去的前妻名下的,與她半點關系都沒有。
22年前,葛輝的妻子去世。他一個人含辛茹苦將女兒養大成人后,才重新考慮個人大事。
10年前,他經人介紹認識了勒敏。勒敏與前夫育有兩個女兒,離婚后,大女兒歸前夫,小女兒歸她。
因為沒有房子,勒敏只能帶著女兒過著居無定所的日子。時間一久,她十分厭倦這種生活。
于是,她在再婚條件里,加了一條“要有房子”的要求。
而葛輝通過介紹人傳話,表示他有一套房子,不大,才30平方米,但他保證,會給她們母女倆一個家。
熱敏很是心動,她要求不高,只想要一個穩定的住所,讓她結束顛沛流離的生活。
于是,交往不久他們就結婚了。
但婚后不久,勒敏才發覺一切與葛輝所說的有出入。
對于勒敏提出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要求,葛輝一直閃爍其詞,找借口拖延。
一次偶然的機會,樂敏在翻箱子時,無意中翻出房產證,看到房產證上面的名字竟然是葛輝死去多年的前妻的。
也就是說,這套房子還是他前妻的,更與她沒半點關系。
事實面前,葛輝不得不承認,當初“騙”了她,但也不是全騙,因為他遲早會繼承房子,過戶到他名下。
那,什么時候去辦過戶手續?
葛輝卻不急不慢,說現在不急,等老了再去辦也不遲。
可是,他當時已經62歲,比勒敏大了15歲。
面對葛輝的拖延戰術,勒敏不買賬,她直接離家出走,與他分居。
葛輝為了挽回她,給了她2萬元,當作補償。
但不久,葛輝以股市行情大好為由,找勒敏要走那2萬元炒股。
但他根本不是炒股的料,很快就虧掉。
至今,葛輝都沒將錢還回來。
另外,也是婚后雙方共同生活,勒敏才發覺,葛輝這人對錢特沒安全感,對勒敏也各種看不順眼。
葛輝的性格外向,不喜歡做家務,而且在單位是領導,管人管慣了,因此總喜歡對妻子指手畫腳,特別是在妻子做家務忙碌時,挑妻子的毛病,尖酸刻薄地指責一番。
妻子氣不過,讓他來干,他卻說:“不會干,也不想干。”
他們好像時刻在對著干。
但他們的爭斗始終離不開房子和錢。
2017年,勒敏聽同事說,沒有房子,可以申請公租房。
從法律上看,葛輝和勒敏名下都沒有房子,符合條件。
結果,他們確實申請下來了。本以為從此能過上安穩日子的勒敏,沒料到葛輝的所作所為更令人心寒。
其中之一在于他對待她的兩個女兒,太過在乎錢。
如果從經濟上來說,勒敏的兩個女兒都嫁得不算好,日子都過得極不充裕。
勒敏的大女兒一直由前夫撫養。做媽媽的有十多年未曾陪伴,心里自然滿懷愧疚。
自從前夫去世,大女兒結婚后,彼此間的往來才多了起來。
大女兒和女婿都只是在工廠打工,工資都不高。因此葛輝總認為他們頻繁上門是有目的的。
后來,果然,他們開口問勒敏借兩萬做生意創業。
勒敏出于長期以來對女兒的愧疚心理,很爽快地答應了,并在她還錢時,只收了五千元,其余的不肯再收。
而葛輝卻不肯放過。他認為即使是勒敏自己掙的錢,那也是屬于夫妻的共有財產房。
因此,他瞄準一個機會,問大女兒:“你們準備什么時候還錢給媽媽?”
大女兒一聽,臉都白了,當即與繼父寫下借條,他才罷休。
不但于此,他對勒敏的二女兒也冷漠得很。每次二女兒進門叫“叔叔”時,他理都不理;等到吃飯,也照舊一聲不吭,吃完飯放下碗就走;有時外孫坐到沙發上他常坐的位置,他就猛的推開外孫,口里嚷道:“坐一邊去。”
二女兒被他的冷漠和刻薄傷到,已經兩年沒再來看媽媽了,平時只能通過手機視頻“見面”。
勒敏為此常常抹淚,也和葛輝溝通,希望他不要給女兒臉色看,葛輝卻頗顯得為無辜,認為自己沒任何問題,畢竟他從沒說過傷害女兒的話,是她多心罷了。
勒敏很失望,因為她自問對葛輝的女兒還不錯(這點葛輝也承認)。
人與人之間的感情,都是相互的,你付出一點,我關心你多一點,這份感情才能良性發展。
否則,若兩人之間只剩下計較、利用,必定失去更多。
他們之間感情同樣越來越冷漠,偶有互動,也是為各種瑣事爭吵。
吵著吵著,彼此間就分得越清,一分一毫都要計較。
現在,他們在生活上已AA制,包括經濟及煮飯做家務等。但葛輝不會做飯,日常只能做簡單的面條,有時口饞,就偷勒敏的食物吃,每每惹得勒敏很惱火,指責他,他就狡辯:“這怎么算偷呢?都是家里的東西。”
他們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卻過成了陌生人,因為每個人心里都有一桿秤,誰也不讓誰。
勒敏越來越感到,這樣的家,像住宿,甚至連旅館都不如。
真正壓倒他們的婚姻的,依舊是房子。
一年前,葛輝的女兒對父親提出,想將已故母親的房子賣掉,所得的一部分錢給父親養老。
葛輝同意了。
要賣房子,就得先將房子過戶到葛輝名下。而在辦理過戶手續時,卻卡在最后一個程序——因為葛輝有公租房,所以不能繼承(前妻的)房產。
要想繼承,就得先臨時解除公租房合約,等到房子的過戶手續辦好后,再辦回公租房,因為按規定,只要夫妻倆每人的住房面積不超過15平方米,都仍可以辦公租房。
葛輝自認為這計劃對大家都好,勒敏也不吃虧,她一定沒意見。
但偏偏,勒敏不同意協助簽字解除公租房合約。
勒敏有自己的考量。葛輝繼承房子,對她沒半點好處,但如果解除了公租房,誰能保證還能不能再辦回來?如果不能,那誰來保障她的利益?
反正,葛輝的保證,她一句也不信。
所以,在她看來,簽字就意味著她要冒極大的風險。
只是為了幫人,自己半點好處也沒有,她犯不著。
勒敏不肯協助簽字,葛輝急得不得了,不斷和她鬧。近一年來,這對老夫妻家里爭吵不斷。
勒敏身心俱疲,她甚至提出過多次放棄這段婚姻。
對于離婚,葛輝一氣之下,也曾答應過,但細細考慮之后,又感到,若離婚,再找一個老伴,得多麻煩?
而勒敏,他知根知底,雖然心眼小了點,性格內向,但若他能哄著點她,她就很能吃苦,任勞任怨,這樣的妻子,又到哪里找?
再說,老伴老伴,就是老來伴嘛!
他本人有高血壓、糖尿病及冠心病,身體越來越不好,更加離不開老伴的照顧。
最后,他決定退一步,放棄對房子的繼承權,而是由女兒繼承,等她將房子賣掉后,再將一半錢轉給他養老,其結果也是一樣。
女兒同意了。
這樣一來,勒敏也不好說什么。這段婚姻也算保住了。
只是,對于未來,她仍然感到迷茫,他們婚姻生活沒有溫度,令人窒息,但若離婚,她就可能又得過上居無定所的生活,這才是她害怕的。
就這樣,懷著各自的目的,他們的婚姻繼續,日子忍忍,也就過去了。
寫在最后:
不得不說,幾乎所有的二婚男女,都比一婚的要來得現實,并且誰也不肯吃一點虧。
葛輝和勒敏的二婚生活,同樣源于如此。雙方都現實,都帶著各自的目的地步入婚姻生活——勒敏想找一套“長期住房”,而葛輝想找一名聽話的長期保姆,都在算計對方 ,而一旦對方不滿足自己的要求,立刻惱羞成怒,諸多不滿。
說到底,兩人都沒有設身處地地為對方著想,但總的來說,葛輝更刻薄多疑,如果葛輝能心疼、體諒勒敏做作為一名母親的心理,就不會對她的兩個女兒如此冷漠。
他不顧她的情,沒有給她情,等到他需要她幫忙時,卻希望她看在夫妻的份上,把名簽了。
這樣的便宜,誰不想占?
就就怕有一天,算計太多,算到自己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