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神話里,冥王哈迪斯與漂亮的女妖精Mentha纏綿,被冥王太太撞破,盛怒之下的冥王太太把Mentha變成了一株路邊的野草任人踐踏,然而,此草卻因為踩踏而散發強烈的香氣。Mentha,這種越挫折越芬芳的植物,名為——薄荷。
喜歡它的人愛的要死,厭惡它的人恨之入骨。我愛它!
從我小時候第一次刷到薄荷牙膏的驚嘆,到偶然在鄰居花壇發現這種植物的欣喜,聞著芳香,小小薄薄一片葉兒,逆光的短短絨毛輕輕在風中飄,小心翼翼地摘取一片放入嘴中,牙齒一切,一咬,咀嚼,不到一秒,
激光炫舞,煙花綻放,仿佛有一群小人兒調皮拿著星空棒,揮舞跳耀,從舌尖躍到鼻頭,飛到頭發頂端,神氣十足。
這么有趣的植物,既可以當觀賞植物,也可以偶爾擷取幾片葉子放在茶湯里提神醒腦。更不消說薄荷真的很好吃,薄荷凍,薄荷粥,薄荷香糕,薄荷酒,百搭而不搶主味風頭,我甚至偏激的認為,錦上添花這個花當屬薄荷,而錦,則是肉。
在湯盆里放上新鮮的薄荷,再把滾燙的清湯羊肉澆灌下去,膻味會在瞬間消失,火上清燉,不去管它,不再添加任何佐料,三個小時過后,即使是從沒下過廚房的小姑娘,也能做出一道嘖嘖稱贊的清湯羊肉。
牛肉也是如此。一道完美的牙簽牛肉,一定要有金亮油綠的薄荷點綴,一定要有一杯冰酒,吃的時候不時嚼幾片油炸薄荷葉,沒有她,這道菜等于是失去了靈魂,徹底淪落為“油炸的東西”,甚至就不應該存在。
牛肉絲和薄荷一同接受滾燙油花的洗禮,在超過兩百度的高溫里,他們相遇,他們碰觸,一瞬間薄荷醇附著在凝固的蛋白質里,強烈的清香中,牛肉的香味變得更為明顯。漫無邊際的濃綠色里,肉絲的口感格外醒目。
此時喝口冰酒,薄荷再次點燃,如同引磬一擊,讓人頓感神清目明,在絕對的清醒中體會食物的味道,煙花爛漫。
薄荷作為一種極為熱情奔放的植物,在兩千多年的農業發展時間里,它們已然雜交出一堆堂兄堂妹,紫莖,青莖,大葉,小葉,同樣是薄荷,同一個省市,人們吃的看的都不是一個品種,而且,在愛好者眼中,每個地方的人都認為自己的薄荷才是最美味最正宗的,在所有林立的派系之中,唯一可以稱得上共識的只有一點:野生薄荷最美味。
在小陽臺隨意種植兩株,看著它們慢慢成長,長出花序、開出一串串淡紫色的小花。風吹搖曳,清新散發。就像此刻,我靜坐窗臺,雨后清新的空氣里彌漫淡淡的薄荷香氣,什么都不用想,就這樣靜靜坐著,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