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則新聞說一父母帶著2歲女兒去看房,一售樓人員帶這一家子至10樓,父母先到陽臺看風景。幾分鐘后發現女兒不見了,幾個房間都沒找到。后來才發現,陽臺右側的護欄沒有安裝玻璃,向下看到小女孩掉在了1樓2樓之間的一個平臺上,以氣絕身亡,小女孩父母為之痛不欲生。
孩子父親說:“我們是去看房,不是去看安全隱患”,母親說,“既然有安全隱患,他們應該把房子鎖起來,很容易出事情。”他們認為,樓盤開發商應該為此事負責,你怎么看呢?
有不少人說是父母心大,沒看好,掉以輕心,至使孩子墜樓。也有人認為父母沒錯,是開發商的問題,誰會想到護欄會沒有玻璃呢?。
做過父母的人,都知道孩子天性好動,愛玩,好奇心強!開發商一開始也沒提醒護欄沒裝玻璃,大人心里想,兩歲的孩子沒有陽臺高,不會出什么事情,應該是這種心理,松了手,讓孩子離開了視線。孩子因為好奇跑到了陽臺,而陽臺的沒玻璃,孩子就有種錯覺,以為有,大概是想趴上去看看下面有什么好玩的。
怪家長的心大,以為房子是安全的。怪開發商的售樓人員未說明房子里的狀況!一個兩歲的孩子跟著看房,最起碼都會提醒下,這個屋子有安全隱患,不要撒手!售樓人并沒說,難道售樓人員也不清楚房子的狀況么?
從這件未成年人墜樓事件,我們應該引起警醒,作為父母,安全意思從小培養,越早越好,到一個陌生的地方,不能隨意離開大人身邊。而大人也要牽好孩子的手,不能讓孩子離開視線之外。
對于現在社會上一些售樓開發商,確實應該敲敲警鐘,不要一味地只為賺錢,把房子完善好了再讓人看房,也不至因小失大,釀成這樣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