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和各位一起追尋智慧。這種智慧更多是一種否定性的智慧,那就是承認自己的無知,接受理性的有限,在各種悖論中尋找到似非而是的真理。
在追逐法治的過程中,我們不可避免地會有灰心和失望,也許還會懷疑自己當初的選擇。當你灰心的時候,希望能夠有一種力量幫你擦去掉落在心中的灰塵,讓法治的熱情在心中重新燃燒。
當你覺得沒有意義,那就一定存在與此相對應的意義之所在。
看見的不用去相信,看不見的才用去相信。在可見的視野中,我們經常看到不公平和不正義,這讓我們對看不見的公平和正義更加充滿向往。
總要對焦于某種超越生活的存在,才能告別習以為常的平庸與膚淺。
并不是所有的懷疑都會導致虛無,很多懷疑是為了更加地確信。
唯愿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人的內心確實有幽暗的成分,有時人并非不知道對錯,而是明知是錯,卻依然要選擇錯誤。
人性存在幽暗的成分,任何人組成的機構都有敗壞的傾向。人性中那些天然的良善和道德,時刻面臨著各種嚴酷的試探和特權的侵蝕,并且事實無數次地證明,人性無法抵制這些致命的誘惑。
一元論的思想家,比比皆是,他們經常把不接受自己觀點的人視為敵人,認為他們在道德上是敗壞的。相反,多元論雖然有自己的立場,卻能看到對立的立場也有相對合理性,不會隨意對人進行人身攻擊。
古希臘詩人阿爾齊洛克斯寫過這樣一句詩:狐貍觀天下事,刺猬以一事觀天下。
托馬斯·索維爾提醒:智慧是從你經歷的一切中獲得理解,它并非頭腦中的智力游戲。智力的反義詞是遲鈍,智慧的反義詞是愚昧,愚昧比遲鈍會帶來更大的危險。
法治的第二個要義是普遍遵守。很多人不愿意遵守規則,因為他們覺得規則是對弱者適用的,強者自然要超脫規則。
法家崇拜權力,權力永遠超越法律,知法守法只是針對老百姓而言的,權力則高高在上,可以任意悔法造法。
早在清末,當時的修律大臣沈家本就一針見血地指出法家與法治的區別,他說:法家只是專制的工具,民眾沒有任何自由可言,而法治的一個重要命題是為了約束權力,讓民眾擁有自由的便利。
我們每個人都并不優越于他人,每個人都是有限的。
在3000年前,希臘德爾斐神廟阿波羅神殿門前的那三句石刻銘文:“認識你自己”、“凡事勿過度”、“妄立誓則禍近”。
“你希望別人怎么對你,你也要怎么對待別人”,這是普適的道德金律。
社會存在的前提是對生命的尊重,而離開了對生命的尊重,社會也就不復存在。
人們很容易把價值觀與偏見等同起來,但兩者有云泥之別。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偏見,這種偏見其實就是一種價值觀,有偏見的價值觀并不可恥,可恥的是不愿意傾聽他人的觀點,也拒絕通過他人的觀點來修正自己的價值觀。
偏見的人無法容忍也不愿意傾聽他人的觀點,通常都自以為優越,無法容忍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