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讓你列舉一些現當代文學的大家,你會想起誰?魯迅自然不必說,巴金、茅盾、老舍、冰心、錢鍾書……..如果把沈從文也安置在內,估計也不會覺得突兀。不過,在當時的文壇上,這個“鄉下人”可未曾享有這般的聲譽,而這匹“千里馬”的發現,不得不提一位伯樂——夏志清。
夏志清的《中國現代小說史》,一直被當作文學評論和鑒賞里的奇葩。不過,事實證明,就是夏老爺子不受國內階級黨派左右,單純從文學審美出發評斷的方式,不僅捧紅了張愛玲和錢鍾書,也讓后人對沈從文的文學成就有了一個全然不同的認識。
1.他是有宗教情懷的
夏志清覺得沈從文特別的一點是,他能夠在這個鳳凰城出來的男人身上,感受到別具韻味的宗教信仰,這在中國當時的作家行列中是稀缺的。
傳統的中國文化里,其實是缺乏宗教底蘊的。儒家倡導“君君臣臣”的禮樂,民間則是逃不出“因果報應”、“萬惡淫為首”等觀念。《紅樓夢》有比較脫俗的宗教思想,但其傾向實則逃避人生,而非正視人生。按夏志清的結論來說:中國人的宗教不是迷信,就是逃避,或者是王維式怡然自得的個人享受。
不過,沈從文的文字讓他耳目一新。節選幾段來印證:
“族長的兒子龍朱年十七歲,為美男子中的美男子。這個人,美麗強壯象獅子,溫和謙馴如小羊。是人中模型。是權威。是力。是光。”
——《龍朱》
“我的主人,昨夜里在星光下你美麗如仙,今天在日光下你卻美麗如神了”。
——《神巫之愛》
我們讀沈從文的作品,常常會感到人物形象帶有神性的光輝,形體矯健,模樣俊美,性情也溫柔悲憫。在沈從文的眼里,人對神的信念是人類淳樸純真感情的保證,只有這樣才能保全做人的原始血性和驕傲,不流于貪婪和奸詐。
和國內清一色地信奉馬列主義,或者崇尚理性科學的作家相比,沈從文這別具一格的宗教氣息無疑深深打動夏志清,而近百年過去,我仍然覺得,像他對古舊中國之信仰,態度之虔誠,在同期的作家中找不出第二個。
那個湘西世界,就是沈從文生命中的一股清流。
2.鄉下人的人生哲學
看沈從文的一些散文書信,比如說《從文自傳》、《湘行散記》,會發現他特喜愛用“鄉下人”來自稱。按他的話來說:“誰也不能影響我,我是在就是個鄉下人,不過我說我是鄉下人雖然毫無驕傲,也不在自貶,只是說自己有永遠的性情,愛憎和哀樂自有它獨特的式樣,與城市中人截然不同!”
細細讀來,會發現“鄉下人”這個身份其實是沈從文堅守自我,堅守文學的純潔性的保護傘。因為“鄉下人”的性情是什么呢?通常是保守、頑固、愛土地,也不缺少機警,卻不甚懂詭詐。他對一切事照例都非常認真,太過認真以至顯得“呆頭呆腦”。不過,沈從文就是憑著這股呆勁,不僅打動了“黑美人"張兆和,還憑著這股呆勁,他如饑似渴地閱讀,不知疲倦地書寫,苦心孤詣地摸索,一磚一瓦地搭建出自己的文學城堡。
這樣的呆勁,誰又會不深表佩服呢?誰又能否認它不讓人為之傾倒呢?
在《中國現代小說史》中,夏志清認為:“在他的人生哲學中,人若想要追求更高的美德,就要持有原始純良的天性。”
能表達這種生命力量的,我覺得當屬《蕭蕭》——蕭蕭是一個童養媳,她12歲下嫁時小丈夫才3歲,還在吃奶。按當地規矩,以姐弟稱呼。蕭蕭長到14歲時已經發育成熟,村里一個叫花狗的幫工用花言巧語騙取了蕭蕭的身子,又棄她而去。蕭蕭惶恐地去廟里許愿,吃了一大把香灰,又去溪里喝冷水,無奈肚子還是一天天地大起來,終于遮掩不過被家人發覺了。
這讓我想起傳統的甬劇《雙玉蟬》,也是一個少女因父親酒后失言,被迫嫁給了還在襁褓中的小丈夫。十幾年來姐弟相稱,年長色衰的婦人不堪這幾十年被遺棄的青春和生命,卻猶希望和“弟弟”擇日完婚。小丈夫長大后考取了狀元,不知情地另娶佳人。婦人悲忿交加,說出原委,飲恨而死。
再來對比《蕭蕭》的結局:幾個伯父商量是否要依規矩淹死,或是賣給人做妾。不過伯父不忍,隨著蕭蕭兒子的出生也事過境遷。蕭蕭的人格似乎未曾受到什么損害,雖然也有過惶恐害怕,但生命還是自自然然地向前流淌,流淌出平和沖淡的美感。原本邪惡的事,換一種眼光,便成為人類精神的美的表現。
3.中國最偉大的印象主義者
對于景物的精髓,或是人類情感的脈絡,輕輕幾筆,就能精準又生動地勾勒描畫出來。這般的寫實能力,或許連沈從文自己都不曾意識到。
夏志清就注意到了他的這個“特異功能“,拿西方的繪畫對比文字,夸贊說他是“印象主義者”。特別是讀散文,我的眼前就仿佛流淌過一幀幀絕美淡雅的山水風情圖。
寫“情”的,可以拿《主婦》來做例子,里面描寫一個結婚三年的女人,一天早晨起來,在床上的胡思亂想:
一朵眩目的金色葵花在眼邊直是晃,花蕊紫油油的,老在變動,無從捕捉。她想起她的生活,也正仿佛是一個不可把握的幻影,時刻在那里變化。什么是真實的,什么是最可信的,說不清楚。她很快樂。想起今天是個希奇古怪的日子,她笑了。
今天八月初五,三年前同樣一個日子里,她和一個生活完全不相同性格也似乎有點古怪的男子結了婚。為安排那個家,兩人坐車從東城跑到西城,從天橋跑到后門,選擇新家里一切應用的東西……正同姐姐用剪子鉸著小小紅喜字,預備放到糕餅上去,成衣人送來了一襲新衣。“是誰的?”“小姐的。”拿起新衣跑進新房后小套間去,對鏡子試換新衣。一面換衣一面胡胡亂亂的想著:
……一切都是偶然的,彼一時或此一時。想碰頭大不容易,要逃避也枉費心力。一年前還老打量穿件灰色學生制服,扮個男子過北平去讀書,好個浪漫的想象!誰知道今天到這里卻準備扮新娘子,心甘情愿給一個男子作小主婦!
這樣細微又飄忽流蕩的印象,似乎是西方的意識流小說中常現的。而這種天才式的寫實能力。我想,這和他過往的奇異經歷不無關系。
在去北京求學以前,他的人生經驗得來全憑混跡江湖的耳聞。作為“將軍后人”,他13歲進了當地的預備兵技術班,隨部隊遷徙,他沒學到什么軍事本領和知識,卻結交了各式各樣的人物。有軍官、土匪、私娼、舟子。
在懷化駐扎時,親眼看到700多個人被砍頭,像殺豬宰羊般把一個個鮮活的生命給殺了!那一幕幕的場景啊……或許,是因為小小年紀,就接觸了成人世界里的情欲、墮落和英雄色彩的一面,他更能夠穿透這些黑色表象,磨平尖銳的憤怒,帶著忠誠和悲憫觸摸到溫良的本質。
沈從文在那些和土地緊緊相連的小人物上,能夠挖掘出他心系的忠誠和純良。用沒有被城市、被商業貿易化所污染的本真人性、用不妥協的美的人性,來對抗世界的墮落和丑惡。他期盼賜予文字以性靈,在清新的故事背后蘊藏的,是熱情;在純樸的文字背后隱伏的,是被人忽視的悲痛。
自始至終,他都在一磚一瓦地搭建屬于自己的“希臘小廟”,里面供奉的,是“人性”。他的信仰,就是“生命”。
以前讀《沈從文和他身邊的人》這本書時,我記得有一個片段令我印象深刻,那是林宰平曾經在和沈從文第一次見面時,就認定其是個天才的文學青年,
第一,你有一顆善良的心來悲天憫人;
第二,第二,你能不世俗地計較利害得失去為一個理想而努力;
第三,第三,你有自己對人生的看法,還善于把這看法用文字表現得淋漓盡致;
第四,第四,你不但有駕馭語言的能力,還能創造自己獨特的語言。
這四點都兼有的人,一定就可以是文學天才。你要相信我的眼光,更要相信你自己。
沈從文沒有辜負此等期望。他的一生是走過了無數崎嶇的路,行過了無數的橋,支撐著他屹立不倒的,只有一顆對文學、對藝術飽含深情的赤子之心。
我想,就是這顆赤子之心,打動了夏志清,讓這個“刁鉆”的老人毫不吝惜贊詞;也是這么一顆單純而又固執的心,打動了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