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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和男朋友鬧了有史以來最大的一次矛盾。兩人原本經歷了9年的愛情長跑,即將在今年步入婚姻殿堂。在他倆的好朋友看來,這只是時間上的行程了。但情況變得突然復雜起來了。
從大學起,小美和男友兩人就情投意合的在一起了。這些年來,經歷了“大四畢業分手季”和因為工作導致的異地戀,兩個人都沒有產生過多少分歧和矛盾。眼看要談婚論嫁了,沒想到卻倒在了“婚前財產”這個障礙上。
小美男友的父母買了一套房子,寫的是兒子的名字,目前是男友的父母在供房貸,每月三千多塊不多也不少。在兩人訂婚之后,小美的未來公婆向小美提出了想法:我們倆老了,這房子以后也是你們倆住的,等結婚后,這房子就你來供吧,他養家擔子重,你分擔一下。小美剛聽到的時候以為自己聽錯了。是的,這與你無關的房子,現在要你來還貸。小美當下就拒絕了,男友沒有吭聲,未來公婆的臉色也有點難看。兩家人為了這個房子的還貸問題,徹底撕破了臉,預想中的婚禮日期也被一拖再拖,變得遙遙無期。
如果你是小美,這時候你會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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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乎上、微博上,許多樹洞里的秘密都關乎婚姻和財產。因為婚前財產而產生糾紛導致破裂的關系,數不勝數。女人做人挺難的。婚前談錢,似乎變得很沒道德口碑,人人都可以指責你拜金,不重情。每一段雞湯文都在勸說:最好的婚姻是為愛而婚。無論男女情感專家,都在教育女人:選擇一段關系,要有舍有得。選擇了人品,就要信任對方,錢不是最重要的。
但我今天卻要反其道而行之。無論你們的感情基礎有多牢靠,請在給予愛情的同時,記得保護好自己。選擇結婚的愛人們,大多都懷著一顆想和對方白頭偕老的心,沒有誰會是沖著離婚的結局而去。然而愿望是美好的,現實生活卻是要雙方一步步走,一步步經營的。居高不下的離婚率,讓我們不得不警惕未來。
《新婚姻法》的頒布和實施,保障了婚前財產的同時,也讓兩性關系在金錢的考驗面前,變得更慎重和緊繃。特別是新24條的規定,令越來越多的女人失去了安全感。
小美很明白,雖然9年的感情對自己來說不可割舍,但她在這個選擇中已經做出了自己的決定:我不要你的房子,只要你的人,但我也不要你的債務。反而是小美的男友,在這個涉及到利益的關鍵問題時,做出了最自私的選擇。
明知道房子跟小美沒有半分關系,卻默認父母(陰暗的想,很可能跟父母達成了一致的意見)逼迫小美去為不屬于自己的房子背負房貸。試問小美如果背負了房貸,如果某天她和男友婚后因為某些問題相處不下去,她能收獲什么呢?一筆自己提前付給銀行的錢,而且是以男方補償款的名義返回給你。其他,nothing。房子增值,抱歉跟你沒關系;貨幣升值貶值,抱歉跟你也沒關系。但可能這數十年里你的生活會因為這每個月的房貸而過的非常低質量又壓抑。
婚姻中的夫妻雙方彼此在生活中互相照應關愛是應該的。但這跟你要不要背負對方的婚前債務并沒有掛鉤。如果你婚后的幸福生活要靠背負不屬于自己的債務而換來夫妻恩愛如初,那對方是否有承擔一個男人應該承擔的責任呢?如果小美因為這件事跟男友分手,我要替她感到高興。因為她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發聲,將預防工作做好,總比做爛尾工程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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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寶媽朋友半開玩笑的跟我說:海棠,你選擇嫁給一位律師真是有勇氣,不怕他把你算計的一清二楚,半點便宜都占不到。我為她們想問題的角度感到驚訝,我為什么要占他便宜?是的,我和先生在婚前也曾因為買房問題而起過爭執,彼時的我對婚姻中的權利義務債權債務一頭霧水,但就在這種爭執過程中,我的先生很清晰地告訴我,如果你想要什么權利,那你就要付出什么,如果你不要,那你就會失去什么。正因為他一條一條的梳理了這種法律上的釋義,我才更好的在當下做出了最想要的選擇。在之后的婚姻生活中,我們再也沒有這些方面的爭執和沖突。
我看到很多人(無論男女),既想要A,又想要B,但就是不想付出C,一如小美的男友。但我希望看見更多的女人,做勇敢的小美。既能敢愛,又能活的明白坦蕩,在關鍵時刻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最起碼,如果真的有房貸車貸等問題,為了婚后的幸福生活,兩人可以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而不是強迫另一方接受自己先入為主的利己決定。
實際上,無論是經濟還是其他問題,我們用理性的角度甚至法律的角度去想問題,才能找到更好的解決方案。把最差的結果考慮到,那其他結果都會變成好的結果,最起碼,是不那么壞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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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海棠圖|網絡)
作者介紹:海棠,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職業碼字人。體會愛的老靈魂,人生路的探索者。以有限文字,寫無限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