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早晨起來出去吃了頓街邊小吃。回來。坐在桌子前想寫一篇文章。開始不知道寫什么好,左思右忖,于是給自己擬了個題目,叫談理想。覺得比較適合作為開篇。
先直說,我的理想是寫作當作家。本來我想在這篇叫做“談理想”的文章里敘述一下自己是如何與文字結緣,如何踏上創作之路,如何幾經挫折,歷盡坎坷。在四面碰壁之后又如何不懈斗志頑強拼搏。可到底,我連第一個如何都沒敘述完就車胎癟氣,半路擱淺了。由此可見我是如何的能吹牛逼,以至于打了草稿居然都不會了。
講真,剛寫那篇文章的時候,狀態極其糟糕,我每寫一行字都得絞盡腦汁尋思個老半天。這根本不是寫作應有的狀態!在預料到“這么寫下去,到寫完這篇文章,我他媽得累死”這個結果后。我決定去他媽的不寫了!過了兩分鐘,在知道“去他媽的不寫了”也不是一個辦法之后,我又決定重新調整狀態,另起草!于是,就有了現在這篇文章。雖然狀態算不上極佳,但照之前確實好多了。好吧,不扯了,進入正題,談理想!
我說了,我的理想是寫作當作家,這是在我念高中的時候就萌生的一個想法。當時,理想這個詞還沒有現在這么爛大街。我甚至很少有印象當時的自己像如今大家談理想一樣,喜歡把它掛在嘴邊,或者暗自在心中默念一千遍。所謂傳播正能量吧。我知道的是,我很喜歡發議論,表達自己對某件事的觀點和看法。我想把它做好,就是這樣。當然,表達觀點不一定非得靠寫,比如嘴也可以表達。我倒也不是沒說過,可最終發現,還是寫更適合我。培根說,寫作讓人嚴謹。原先對這句話半懂不懂,等到真正自己寫過一段時間后,發現,還真是那么回事兒。比如,你有一些看法口無遮攔的說出去,如果把這些話用文字記錄下來再看一遍,會發現八成都是語法錯亂,邏輯顛倒,基本上跟胡說八道沒什么分別。順便說一句,其實不用文字記錄,我估計哪怕錄音錄一遍也能得出這么個結論。可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喜歡寫作。
是的,對我來說,沒有什么是比找到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情并且全心投入專注于此更令人幸福的了。前兩天逛書店,看到一本書,叫《匠人精神》,大體翻一下,看到里面提到一個觀點是說“工作不只是賺錢的工具,更是幸福快樂的來源”。我瞬間感覺到,如果說這句話的人是吉他第一弦的空弦音,我就是二弦五品的那個音。不懂這句話的含義的人可以自行百度,如果想進一步了解掌握吉他可以到我這兒來報名學習,一堂課80,一對一授課課時1小時。哈!話說這廣告入的也太他媽天衣無縫了!好吧,開玩笑的。說哪兒來著,哦對了。把工作視為人生一樂,投入進去且樂此不疲,那么所謂的休息或是放假幾乎就成了讓人厭惡的事情。
可由于職業的本質決定了它首先是作為謀生工具而存在。是的,我們是用它來賺錢的不是嗎?如果一個工作并不能給自己帶來任何足以謀生的經濟效益。那么,實際上,它根本就不能稱其為工作。而寫作對我來說,正是這么個尷尬的存在。她雖能給我帶來內心的滿足,卻帶不來足以謀生的財富。她只是作為工作的工作,不是作為職業的工作。
于是,跟所有這個時代被反復提及以至于讓很多人產生審美疲勞的關于理想的悲慘故事一樣,這一幕同樣在我身上上演了。什么為了生活不得不放棄理想之類的。聽一遍,挺感人。聽三遍,還好了。聽十遍,我去他媽的!聽五十遍,“啊?哦,那啥……”
做事情簡單分只為兩點。一是內心的愉快體驗,它是超功利的。就是我想做,做起來很嗨。二是純粹的功利心。我做這件事是為了賺錢或是其他什么,總之,要有一個功利的目的。這兩者只有類別之分,沒有高下之判。對我來說,前一種永遠排在第一位,即內心愉快的體驗。而最能滿足我這一點的,便是寫作。是啊,我又不是圣人,能夠做到完全的放下功利心。只是說,相比較而言我更傾向前者。具體來說,如果有一件事做起來特別賺錢,排除掉我無力勝任的情況,再排除掉大是大非,要是這件事并不能給我帶來愉快的體驗,那我必然會選擇拒絕。有人說你站著說話不腰疼,人總要把生存排在第一位,如果生存問題解決不了,還談什么狗屁理想?可我懷疑,“生存”這個詞在這個時代被嚴重夸大了。魯迅有一句話,人一要生存,二要溫飽,三要發展。我覺得從他把溫飽問題都要排到第二位來看,他這里所說的生存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生存。簡單說,就是有口氣活著。相反,我們這個時代被大眾濫用的所謂“生存”的概念,實際上是遠超溫飽線以上的發展。
我觀察,發現越是利欲熏心的人越喜歡把“生存”掛在嘴邊。做個什么都動不動“為了生存”。因為“生存”這個詞比較提荷爾蒙么,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叢林法則。接著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那一套強者哲學。于是做出些什么傷天害理,喪盡天良的事都變得理所當然。不以為恥,反以為傲。再貼一個“狼性征服”的標簽,以彰顯自己真男人的雄性風采。瞬間覺得自個兒倍兒牛逼!可問題我們是在人類社會呀,您真要想為了生存可以跑到野外求生去呀!整日與獅子老虎獵豹狗熊等等這些蟲蛇猛獸為伍,加之嚴寒酷暑飛沙走石,在如此惡劣嚴苛的自然條件下還能夠求得立身之地。那么,只為著可這股強烈的生存意志與強大的生存能力。也挺讓人敬佩的。哪怕你做出了在我們人類社會的世俗道德看來比較出格的事,比如殺人放火,偷盜劫掠什么的也都顯得無所謂了,您完全可以理直氣壯的反駁,我他媽是為了生存!不野蠻能活下來嗎?!
可偏偏就會有人坐在都市高樓的辦公室里說,“我是為了生存!”
生存?生存你妹呀!
所以,正常點兒的人會說,我是為了生活。
但生活本身就是個極寬泛的概念。軍人過得是軍旅生活,農民過得是鄉村生活,牧民過得是游牧生活,學生過的是校園生活。白領過得是都市生活。
而當我們說我們是為了生活的時候,這些繁瑣的分門別類便統統化繁為簡了。人家明明很單純么,我們就是想過——有錢人的生活!
如果對生活的理解是基于有錢或沒錢,那理想確實要遭到挑戰了。于是也難怪會出現“我為了生活,不得不放棄理想”這樣的混話。
當然,最好是我的理想就是成為有錢人,成為有錢人就是我的理想。而最容易達到這個條件的便是商人。誰讓他們玩兒的就是金錢游戲?所以,我們這個時代理想是經商的人確實比較幸福。但,不說所有的人,哪怕是一半的人都認為自己的理想是經商。那就奇怪了。事實上,就是這么奇怪!“創業”“團隊”“雙贏”“管理”絕逼是這個時代的高頻詞匯。可要說沒人想干點兒別的,那倒也不是。只是這樣一來,很容易“為了生活,不得不放棄理想”。為此,機智的我們可以想個折中的辦法。我不經商,但是我可以把自己的理想商業化啊?這樣在追求理想的同時也就照顧了生活,雙管齊下,并行不悖,豈不兩全其美?可又總有不屑于此的,我知道的搞藝術的,多半屬于此類。
我覺得這一切的根源在于,我們起初對生活本身的理解就有問題。在這種錯誤的前提下,“為了生活,放棄理想”的完整釋義就是“為了有錢人的生活,放棄理想”。
那好,有錢人的生活又是什么樣子呢?怎奈我沒過過誒?要我怎么說?所以只能站在人類常識的角度做一些基本的判斷。其判斷結果為,有錢人的生活單從物質上說,就是生活必需品由必需品變為奢侈品。比如,車——公交車——私家車——夏利車——寶馬車。
這樣一來就麻煩了,而更麻煩的是,我們誤把這種物質上的優越視為頭等優越。把它做為傲人的資本,為此斗爭攀比,人們把匱乏的物質生活視為可恥,加以鄙視。這樣一來,追求有錢人的生活必然會占據我們大量的時間與精力,而此時的理想自然顯得脆弱不堪了。看,一切都如此順理成章。
可我想,如果我們把生活必需品只是當做必需品來對待。那么,照顧生活就遠非我們想象的那么糟糕。可悲的是,世俗成見在人數上占據了絕對優勢。在這樣一個環境與風氣下,人是很難靜下心來,耐得住寂寞去追求內心的理想的。我想說,其實這時真正的強者應該像一句歌詞里唱到的,“面對世俗的眼光,不肯輕易就投降。”
況且,我們是在遵從自己內心的意志去做自己熱愛的事情。當我們徹底專注投入到自己的事業中去的時候。所謂“耐得住寂寞”便顯得可笑。因為這時的你根本就無寂寞可言!寂寞時的我們從來都是閑著蛋疼。若不是,你哪有功夫騰出時間來看別人怎么看你?
綜上所論,我們確實需要鼓起勇氣放心大膽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遵從自己內心的真實意愿,雖然她也許并不能給我們帶來物質上的富足,但絕對會帶來精神上的極大愉悅。至于物質生活,我說了,如果我們只是把生活必需品當做生活必需品來看待,那么一切就遠非我們想象的那么糟糕。至于世俗成見,來,讓我們豎起中指!我們終會發現,其實一直以來,脆弱的只是我們,理想從未曾脆弱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