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檸檬
1.
我問麥子,如果前任邀請你參加他的婚禮,你想在婚禮現場放什么歌。她一臉嚴肅的說,那就大悲咒。
麥子是在三年前認識老胡的,那時老胡還留著胡子,不是特別長但也不短,稀疏的在下巴上長著,麥子同他說的第一句話就是,你胡子是不是用洗發水洗。第二天老胡就把胡子給剃了。麥子逗他說是不是我要說你長得丑,你就得去整容啊,老胡說差不多吧。
一直以來都是女孩子追老胡,麥子是老胡追的第一個女生,他堅持用紙質的方法追麥子,每天遞她一封情書,鋼筆手寫沒有一個錯別字,一筆一劃干干凈凈清清楚楚。老胡寫到第五十二封時麥子答應和他在一起,她說這個時代小學生表達愛慕都會直接打字,堅持一筆一劃用心說愛的還有幾個人,我信他。
后來兩人分手,老胡還是遞給她一封信,他滿滿的寫了四張紙,麥子問她在一起時叫情書,分手時這是不是叫絕筆,還是四張,真不吉利。老胡說這樣顯得更正式。
一段戀情有頭有尾,滿心歡喜的開始,落寞孤寂的結束,相比那些死纏爛打還挺干脆利落的。倒是最后的分手,洋洋灑灑的用四張大紙結束,有點像是古代的一紙休書,白紙黑字往后再也不會同床共枕。
2.
我以前也寫情書,還是用各種花花綠綠的紙寫,不敢寫錯一個字,下筆時很緊張,總覺得字很難看,甚至有的時候還裝在信封里,一顆心砰砰砰直跳。
加加已經半年多沒有和我聯系了,最后一通電話還是我在地鐵上打給他的,之后發了幾條短信就再也沒聯系。
忘記初見時是什么時候,只記得他穿大紅色的上衣超級土。曾經他斷斷續續給我寫過四十二封信,直到今天我還留著,在我的小紅木箱子里鎖著,每次拿出來我都會數一數,怕少一封怕弄丟一封。我從來不打開看,因為我怕哭我怕思念。
高中不在一所學校,休息時間還總錯開,所以我總是趁沒有重要課時候偷偷溜出去,給他買好多好吃的去他們學校看他。隔著大門想抱都抱不到,說幾分鐘的話便匆匆離開,他去學校看我也是一樣。我說明明在一個城市,怎么還是感覺跟異地一樣,加加語重心長的說,等我們考上大學就好了。
于是我天天盼著上大學,入學后發現離得更遠了,我躲在被子里哭,他不說話。
昨天耳機壞了,翻了翻柜子看到加加曾經給我買的耳機,卻怎么戴怎么不舒服。想著給他打個電話吧,翻通訊錄才想起換了新手機哪還有什么號碼。
我是個很缺乏安全感的人,膽子很小性格敏感,你對我好我就會對你好,你有一絲不對勁了,我能立刻就讓路。就像加加在電話中對我說我有女朋友了,我就知道時候選擇告別。
告別的這個過程就像拔牙,結束時牙被拔出來,會覺得這是一種解脫,但事后舌頭還是會不由自主的舔空缺的牙洞,即便是不痛,也不可能完全無視那個空缺,但牙總是要拔的,因為太痛苦,所以終歸還是要放手。
3.
《北京遇上西雅圖之不二情書》里面嬌爺問大牛,你看過海鷗捕食嗎,一群海鷗繞著海岸飛啊飛,看準了水下的魚,收了翅膀一猛子扎下去,那樣子根本就像尋死,自由落體似的掉進水里,不管不顧,就如同愛情,只不過有的滿載而歸有的一無所獲。
嬌爺在賭桌上認識鄧先生,她滿心歡喜以為經歷這么多終于遇到對的人,可最后滾床單的熱鬧還是變成了滾釘板的慘叫,滿眼金錢的男人根本就不會信什么忠貞不渝的愛情,能帶來利益的他就喜歡。
愛一個人有點像是在賭場中下賭注,你永遠不知道自己全身心的投入會換來怎樣的結果,明知自己可能會輸,但又忍不住投身其中。
初見時永遠都是美好的,老胡第一次見到麥子一見傾心,我第一次遇到加加,隱隱約約就知道以后肯定有故事。可為什么告別就這么簡單,幾張書信一個電話就草草了事。就好比結婚時要大擺宴席熱熱鬧鬧,非要一個儀式又一個儀式折騰一番才好,而離婚一個小本就能分道揚鑣,這時候就不想什么熱鬧的離婚典禮,也不宣誓離婚光榮了。
海桑曾寫道,如果你來看我,請告訴我,哪怕現在就說,哪怕馬上就說,在你啟程之前,我就開始幸福了。所有初見的美好我都記得,為什么曾經那么好還要告別。我不喜歡告別,不管是以怎樣的方式我都不喜歡。
人是一個很矛盾的生物,“你不要走,不要忘記我,我需要你,回來好不好,”這樣的話一旦到嘴邊往往就會變成“你走吧,我不需要你,我一個人很好”。明明自己心里心疼的要死,大口喘氣都覺得供養不足,卻還是要自欺欺人。
初見的美好分很多種,告別的悲傷也有很多結局,有人糾纏有人威脅有人擺出一副無所謂的模樣,但不管是哪一種告別都對不起曾經溫馨的初見和過往。在一起時恨不得一個星期就把一輩子都過完,告別時怎么能連頭都不回。
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我就自動把其他人全都清空了,就好像你明明站在萬人中央,而我看到的卻是你站在空曠廣場。
假如最開始的時候就知道最后是要告別的,那我一定不會愛你,冷清的告別怎么對得起轟轟烈烈的相愛,我實在是不喜歡。
借用白居易的兩句詩,我有所念人,隔在遠遠鄉。我有所感事,結在深深腸。
但如果你要問我在前任婚禮放什么歌曲,那我就送他一首《傲寒》好了,聽我唱著一首永遠望眼欲穿的生活,唱得不可得的誠實,和無所失去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