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留痕(十一)--沖動的懲罰
文/朱秋霞
前幾年村里的小伙坤三初中畢業就外出打工了,期間交了一個女朋友,同居不慎生了孩子。在農村不結婚先生育的,不到結婚年齡晚幾年再領證的情況很多,已是見怪不怪。有的人家孩子生下來活動活動也就把戶口上了,不上晚幾年在上也沒事,個別人家生了二胎為了躲避超生處罰還可以和頭胎一起辦個雙胞胎戶口。坤三帶著媳婦和孩子風風光光回村來,村里人都夸坤三能耐,這下結婚和孩子滿月酒席一塊辦,還省錢了。
坤三父母商量想盡快給孩子把戶口上了,擔心坤三和媳婦年輕不定性,萬一哪一天過不到一塊,媳婦走了還能落個孩子,現在年輕人幾乎把婚姻當兒戲,太讓父母擔心。找大隊干部問孩子上戶口的情況,答復是按照戶籍登記流程需要提供結婚證、生育證、出生證,這些證明坤三全都沒有,而且坤三和媳婦都不到法定結婚年齡,領結婚證不夠格,孩子上戶口估計懸,得受處罰。
大隊干部帶著鄉里的計生干部到他家調查,其實就是走走過場,交點罰金就可以給上戶口,不過是拿一千五百元就給把戶口辦了。坤三母親想交錢,坤三堅決不同意,理由是自己是頭胎,不在超生范圍,為什么處罰?強硬地說:“沒有錢!一分錢都不拿!戶口該上就得上。”大隊和鄉里干部一看講道理也不聽,沒辦法,只有先放一放再說了。
一天,坤三開著三輪車帶著媳婦出門,剛走不大會,大隊干部和計生辦的人來了,道理反復講,終于得到坤三母親同意,交了罰金。一幫人離開村往鄉鎮走,坤三母親一想把這事給坤三說說吧!就給坤三打了電話,說大隊干部剛走,罰金交了,孩子可以上戶口了。坤三一聽火冒三丈,開著三輪車掉頭回村,急匆匆追趕大隊干部一幫人,直到看見村干部一幫人的身影,他停下車讓媳婦抱著孩子下車,媳婦不明白他的意思,不愿意下車,他一把媳婦拖下來,上車加足馬力“突突突”沖過去去,大隊干部一幫人邊走邊說話,根本沒注意到危險即到,不容反應,一輛三輪車就橫沖直撞過來。當時就把鄉鎮計生辦干部撞得躺在地上口鼻流血,送醫院途中就咽氣了。村會計腹部受傷,膽囊摘除。村書記只受一點擦傷。死去的計生辦干部是家里的頂梁柱,上有老下有小。出事后,坤三母親哭著去他家跪著求情,希望能拿錢賠償,減輕法律對坤三的懲罰,對方家人拒絕協調,一切走法律程序。
最終年輕的坤三被判無期徒刑,他將在牢獄內度過一生。媳婦也走了,孩子有父母撫養。鄉鎮給死去的計生干部家里盡力安置好一切,其愛人在有生之年替他拿一份工資,以便贍養雙方老人,資助他兒子到大學畢業,愿意回鄉上班可以給安排,另外在縣城給買一套百平米的樓房。費用縣里和鄉里按比例承擔,鄉里占60%份額。
本來可以解決好的事情,因坤三的一時沖動,給兩個家庭帶來無盡的痛苦。望世人引以為戒!
作者簡介:朱秋霞,山東單縣人,愛好寫作多年,系列隨筆《故鄉記憶》、《歲月留痕》、《鄉村故事》及中篇小說《打工者》等,風格以寫實為主,記錄過去,讓微小人物在歲月流年里留下一點印跡,作為文字影像保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