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蟄的一意孤行,一定要和兩千年來根深蒂固的家族觀念聯系起來觀察,才能使人理解。因為按照當時的習慣,他一旦回到泉州,他所需要照顧的決不能僅止于自己的家庭。他是族中有名望的人物,又做過知府,那就一定會陷入無數的邀勸糾纏之中而不可自拔。
這種對宗族的照顧,不是暫時性的責任,也不僅是道德上的義務,而有其深刻的社會經濟和歷史的背景。我們的帝國不是一個純粹的“關閉著的社會”,——在那樣的社會里,各種職業基本上出于世代相承。——然而它所給予人們選擇職業的自由仍然是不多的。一個農民家庭如果企圖生活穩定并且獲得社會聲望,惟一的道路是讀書做官。然而這條道路漫漫修遠,很難只由一個人或一代人的努力就能達到目的。通常的方式是一家之內創業的祖先不斷地勞作,自奉儉約,積銖累寸,首先鞏固自己耕地的所有權,然后獲得別人耕地的抵押權,由此而逐步上升為地主。這一過程常常需要幾代的時間。經濟條件初步具備,子孫就得到了受教育的機會。這其中,母親和妻子的自我犧牲,在多數情形之下也為必不可少。所以表面看來,考場內的筆墨,可以使一代清貧立即成為顯達,其實幕后的慘淡經營則歷時至久。這種經過多年的奮斗而取得的榮譽,接受者只是一個人或至多幾個人,但其基礎則為全體家庭。因此,榮譽的獲得者必須對家庭負有道義上的全部責任,保持休戚與共的集體觀念。
李贄好強喜辯,不肯在言辭上為人所屈,在做官的時候也經常與上司對抗。和耿定向鬧翻之后,他更為重視自己的獨立不羈。按本朝的習慣,退休的官員被稱為“鄉官”,也就是意味著他仍然具有官員的身分,要受地方官的節制。地方官可以邀請他協助處理有關的事務,也可以邀請他參與重要的典禮。這種權利和義務,在別人或許會引以為榮,而在李贄則是精神上的壓力。
儒家的學說指出,一個人必須不斷地和外界接觸,離開了這接觸,這個人就等于一張白紙。
張居正在政治上找不到出路,其情形類似于李贄在哲學上找不到出路。創造一種哲學思想比較容易,因為它是哲學家個人意識活動的產物。但是宣布一種政治思想,以之作為治國的原則,其后果則為立竿見影,它必須在技術上符合現狀,才能推行無礙。在本朝的社會中,儒家的仁,類似于憲法的理論基礎。全國的讀書人相信性善,則他們首先就應該抑制個人的欲望,不去強調個人的權利。擴而大之,他們一旦位列封疆或者職居顯要,也就不能強調本地區、本部門的特權。例如東南各省本來可以由海外貿易而獲大利,但由于顧全大體,沒有堅持這種特別的經濟利益,就得以保持全國政治的均衡。在這種以公眾利益為前提的條件下,政府中樞才有可能統一管理全國,而無須考慮各地區、各部門以及各個人的特殊需要。這是一種籠統的辦法,也是一種技術上簡陋和沒有出息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