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正大的搶劫,且合情合法,誰?
銀行,絕對堪稱老大。
老大就有老大的風范,全民性的展開霸王條款。
我一直以來接受新事物比較慢,沒等反應過來,已經閃付了,說一下何為閃付:是一款銀行業務,300元以內不需要密碼,消費時直接耍一下卡就行了。
平時在銀行辦理業務,知道那是霸王條約,所以沒必要看內容,橫豎都得簽,索性就直接簽名,大不了強行下載的手機銀行或是網銀,我回家刪除得了。還沒完沒了,每個行都下載,拜托,這任務也完的的太惡心了。
你們的硬性任務為什么非要強加在用戶身上。
要不然呢?強加在哪兒,可笑!
有一點,銀行的有些業務是隱蔽的,你不用,就永遠發現不了,就拿閃付來說,此業務可以開通,也可以關閉,但我辦卡的時候沒人告訴我開通此業務,未經我本人允許,就直接開通了。突然享受了便捷服務的我,嚇了一跳,辛虧是沒有超過250呀!
請問霸主,我要求便捷了嗎?假如我的銀行卡丟了,別人豈不是可以隨便刷二百五,反正300以下不需要密碼,這不是給犯罪分子提供方便嗎?
霸主的權利也是不可挑戰的,即便我投訴了,也是無果。
得到的回復:你可以申請關閉此業務,關鍵是我申請開通了嗎?我設置的銀行密碼有何用,擺設呀!
感謝霸主,讓我惡心到嘔吐,甚至還有詛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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