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ic關鍵字主要有兩種作用:
第一,為某特定數據類型或對象分配單一的存儲空間,而與創建對象的個數無關。
第二,實現某個方法或屬性與類而不是對象關聯在一起
具體而言,在Java語言中,static主要有4中使用情況:成員變量、成員方法、代碼塊和內部類
(1)static成員變量:
Java類提供了兩種類型的變量:用static關鍵字修飾的靜態變量和不用static關鍵字修飾的實例變量。靜態變量屬于類,在內存中只有一個復制,只要靜態變量所在的類被加載,這個靜態變量就會被分配空間,因此就可以被使用了。對靜態變量的引用有兩種方式,分別是“類.靜態變量"和”對象.靜態變量"
實例變量屬于對象,只有對象被創建后,實例變量才會被分配內存空間,才能被使用,它在內存中存在多個復制,只有用“對象.實例變量”的方式來引用。
(2)static成員方法:
Java中提供了static方法和非static方法。static方法是類的方法,不需要創建對象就可以被調用,而非static方法是對象的方法,只有對象被創建出來后才可以被使用
static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和super關鍵字,不能調用非static方法,只能訪問所屬類的靜態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因為當static方法被調用時,這個類的對象可能還沒被創建,即使已經被創建了,也無法確定調用哪個對象的方法。同理,static方法也不能訪問非static類型的變量。
單例設計模式:
static一個很重要的用途就是實現單例設計模式。單利模式的特點是該類只能有一個實例,為了實現這一功能,必須隱藏類的構造函數,即把構造函數聲明為private,并提供一個創建對象的方法,由于構造對象被聲明為private,外界無法直接創建這個類型的對象,只能通過該類提供的方法來獲取類的對象,要達到這樣的目的只能把創建對象的方法聲明為static,程序實例如下:
classSingleton{
privatestaticSingleton?instance=null;
privateSingleton(){}
publicstaticSingleton?getInstance(){
????if(instance==null){
????????????instance=newSingleton();
????????????}
????returninstance;
????}
}
(3)static代碼塊
static代碼塊在類中是獨立于成員變量和成員函數的代碼塊的。注意:這些static代碼塊只會被執行一次
(4)static與final結合使用表示的意思:
對于變量,若使用static ?final修飾,表示一旦賦值不能修改,并且通過類名可以訪問。
對于方法,若使用static final修飾,表示該方法不可被覆蓋,并且可以通過類名直接訪問。
publicclassTest{
publicstaticinttestStatic(){
????????staticfinalinti=0;
????????System.out.println(i++);
????}
publicstaticvoidmain(String[]?args){
????????Test?test=newTest();
????????test.testStatic();
????}
}
上述程序運行的結果:
A ? 0 ? ? ?B ? 1 ?C ? ?2 ? ? D ?編譯失敗
答案:D
在Java語言中,不能在成員函數內部定義static變量
static關鍵字的四種用法,出自:
https://www.cnblogs.com/dotgua/p/6354151.html?utm_source=itdadao&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