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不知道愛情,但是清楚知道自己自己喜歡和某個小男孩玩耍。后來,也是懵懵懂懂,談不上明白了什么是愛情,但自己心里有了愛情最好的模樣。所以我一直想找一個理想的男朋友,但是結局也總令人郁悶。即使愛情中最好的模樣總隨著年齡跳躍起伏,但最開始的心之所向從未改變。
四歲那年,我喜歡的男孩子叫糊糊,他有兩顆可愛的虎牙,胖乎乎的,走起路來總是肉肉的,不僅因為他的可愛吸引我,更是因為他有一元錢,然后他會去小區樓下的小賣部買兩顆廉價但孩提時期的我們無比渴望的巧克力,把粉色的給我,黃色的留給自己。一起坐在小賣部門口,模仿著大人的樣子,說著這樣那樣的“家長里短”,他總會吃得比我慢,然后剩下一半的一半給我。上個春節回家,我和我媽在小區樓下散步恰巧遇見他,此時的他身邊有一個五歲的小男孩叫他爸爸,肉呼呼的男孩像極了我四歲那年喜歡的糊糊。
十四歲那年,初二的我喜歡上了隔壁班一個叫澤野的男孩,或許年少時候的喜歡都有幾分難以啟齒,所以我對他的喜歡始終停留在暗戀階段,現在想來或許有些愛只能止于唇齒掩于歲月。但是那個時候的喜歡真的好單純也好偏執,我會為了偷看他一眼,特意繞路去廁所,一堅持就是兩年。在他們班門口偶爾也會和他有眼神的交匯,但我總是馬上躲閃,回到教室總能感覺到兩頰通紅發燙,會在日記本上小心翼翼地寫下他的名字。也會在課上不自覺的想起他,回過神來發現已經錯過了一堂語文課,課后同桌也會湊過來問我“上節課你傻笑什么呢?"現在想想有幾分可笑,但卻再也回不到因為暗戀的男孩一個小小的舉動就郁悶或者開心一整天的年紀了。后來再次遇見他,他已經不再是那個當年因為我我多看一眼而青澀的少年。熟練的不能再熟練的社會應酬技巧,儼然一個油膩的大叔。
十七歲那年,我高二。那個時候流行租書,校門口的報亭,二手書店,總是擠滿了人。學校出門左轉,大概走五十米后有一顆銀杏,旁邊有一家總是循環著《夜半小夜曲》的二手書店。老板約莫二十六七歲,戴著黑框眼鏡,白皙的面容卻不茍言笑,眉宇之間總能讀出幾分憂郁。正處于人生的雨季,我對這樣憂郁的氣息完全沒有抵抗力。順理成章,他成了我十七歲的歡喜。放學后總是飛快跑到那家二手書店,總是坐在收銀臺旁邊靠窗的位置,有時候看看窗外隨風起舞的銀杏,再看看憂郁的他,我竟然不自覺的多愁善感。高三畢業后那家二手書店也關了,書店的老板左手的無名指上也戴上了戒指。
十九歲那年,我已經是大二的學姐,我也正兒八經開始人生的初戀。會計專業的我和數學專業的他,在世俗中轟轟烈烈的高歌戀愛的美好。他會為我六點起床,乘最早的公交去五公里外的徐記排隊給我買我愛吃的小籠包,自習課給我占座,那個時候大學校園里還沒有開始流行電動車,大多數是自行車。我白衣飄飄的坐在他的自行車前上演著花樣年華。后來啊,我們就畢業了,然后也各奔東西。
二十三歲那年,我在我們縣城的一家銀行工作。朝九晚五,我開始多少變得有些物質,想找一個有房有車有款有型的男朋友。后來我發現這樣的男人不是為我準備的,于是我開始降低我的標準,想找一個小有錢的男朋友。后來看了太多有錢人花心的例子,于是我又開始降低標準,想找一個長得高一點,帥一點的男孩。可是長得比我好看的看不上我,長得比我丑的我看不上。
二十六歲那年,我終于下定決心,打算找一個柴米夫妻,因為我意識到婚姻總歸是要回歸到柴米油鹽。二十七歲一個面臨逼婚的年紀,我開始去尋找一生的伴侶。但結果總是差強人意,要么太奇葩,要么太屌絲,可我覺得生活的柴米油鹽也不等于要與奇葩屌絲握手言歡。
二十八歲那年,我找男朋友的標準一直在降低,但仍然獨守空閨。
二十九歲那年,我嫁人的標準跟四歲一樣簡單。因為我發現,時光帶來白發,帶來肚腩,卻帶不走我們心中的風馬少年。他愿意把粉色的巧克力給我,也愿意故意吃得慢一些,再留四分之一給我,就夠了。
今年我三十歲,通過相親認識了現在的方先生,我們打算年底結婚。雖然現在我已經三十歲了,但我嫁給他不是因為我需要結婚,而是因為我想要跟他結婚。我嫁給了合適,也嫁給了愛情,更嫁給了成長。
人就是這樣,兜兜轉轉又回到原點。
方先生,我初為人妻,請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