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初,我們那兒開始實行包產到戶,生產隊的土地和牲畜全部分到個人名下,我家分得十二、三只羊,當時父親和兄長們皆在外上班,母親多病,而我恰好輟學在家,照顧這十幾只羊的任務自然落在我的肩上。
十五六歲的我對此一頭茫然,再說家里也沒有羊圈,只能把羊圈進一間不住人的舊窯里,早晨把羊放出來,晚上再圈進去,并且需要出圈(打掃羊糞),擔上黃土填圈(使羊舍不潮濕),把羊趕出去放養(讓羊出去吃草),羊不聽人吆喝,要么就是吃了村民的莊稼,有時正將羊趕到山坡,突降暴雨,遇到陰雨天還要給羊找吃的,如砍樹枝,割草。再說也沒有放羊的經驗,也沒有人幫忙,總之養這十幾只羊感到很是費力,就想著把這些羊及早賣了為好。
那個時候已經有小商販了,正好村里的一個大伯領著一位買羊的人,問我來買羊了,我也不懂行情,一只羊按拾元錢就全賣了,父親回來后覺得十分惋惜,但也沒有責備我,只記得他找到同村的那位伯父說:十元錢一只羊,你就幫那人向我兒買走(羊)了,你不是在哄小孩嗎?
這時我才懂得一定是我賣失算了,不過事已至此還能怎么呢?現在想父親當時一定很痛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