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難忘的是那個曾走進你生活,但卻沒有留下一絲痕跡又悄然離開的。
? ? ? ? ? ? ? ? ? ? ? (圖片源自網絡)
十年前的某一天,剛剛邁出小學的校門,轉而進入了另一個校門,面對眾多陌生的面孔,自己不禁懷念小學時光,還記得那是一個燥熱的下午,班主任例行開班典禮,每個同學自我介紹。可是唯獨一個同學不在,說是因為胳膊骨折了,我心想這是有多不安分,剛開學胳膊就骨折。一星期后,見到了這位骨折君,外表清秀,笑起來很好看,渾身偷著一股書生氣,顯得有點單薄,這也許就是我第一次對他的印象。
隨著時間推移,他完全打破了我的印象,我看到的只是另一面的他,雖說身材不算健壯,略顯柔弱,但是籃球卻打得不錯,那個時候都覺得打籃球的男生,無論長相,都是很帥的,他卻是其中一個。在那個時候處于一種懵懂的狀態,總是認為喜歡某個人是因為他們身上存在某些我們沒有的,譬如他數學很好,而我數學總是倒數,他朋友很多,而我卻只和自己性格相投的玩。這是因為這些,讓我對這個人無時無刻不在關注著,尤其是在我座位排到他后面時,這樣就可以多看他幾眼,看到他在做什么,我也開始做什么,就是這樣,導致我自己后來的數學成績提升很快。
可是要知道默默喜歡一個人是一種煎熬,明明喜歡卻不敢說出來,聽到相同的名字都會下意識緊張,我覺得我自己都有點神經質了,甚至我把自己所有的密碼都改成了他的生日和我生日的結合。在他生日時我會默默寫賀卡,過節時我會偷偷送禮物。他不是不知道,可能感覺我們不合適吧!于是一直到畢業,那句我喜歡你始終沒說出口。高中和大學我們都在不同的地方,只不過還有聯系,但是也很淡了,不知道為什么這么多年始終沒有忘記,可能那是自己第一次喜歡的人,也是喜歡最久的那個人,以前的記憶歷歷在目,每次想到總會心酸。
好朋友總是會問我,這么多年怎么還記著,人家都已經有自己的家庭,該忘了就忘了吧。是啊,有人總是時間會淡化一切,可是怎么我的記憶力如此好,什么都沒忘。畢竟那是我喜歡十年的人,也是我說了十年生日快樂的人,怎么能輕易忘記。可能在他看來,這些已經成往事,沒什么記得的意義了。十年的時間花費在一個完全不懂得你在想什么的人身上有意義嘛?我也總在問自己,我覺得是有的,不是他的存在,我可能覺得心里不踏實,因為總惦記著一個人,會讓你覺得自己不空虛,心是滿的;也正是因為他走在前面才讓我不斷的去追求,不斷的前進。
對于我而言,初次喜歡一個人的感覺是難忘的,是因為那個人讓你心思變得細膩,讓你生活多了一絲色彩,以至于悲傷著他的悲傷,幸福著他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