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伶病酒,渴甚,從婦求酒。婦捐酒毀器,涕泣諫曰:“君飲太過,非攝生之道,必宜斷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當祝鬼神,自誓斷之耳!便可具酒肉。”婦曰:“敬聞命。”供酒肉于神前,請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斗解酲。婦人之言,慎不可聽!”便引酒進肉,隗然已醉矣。
世說新語中這一段是關于劉伶為了喝酒吃肉和妻子耍賴的故事。妻子把他的酒罐砸了他就哄騙妻子買來酒肉繼續喝,這不活脫脫一個酒鬼模樣嗎?這還不算,他身高一米五,長得其貌不揚。我就不明白了,既不符合魏晉的審美標準,還嗜酒如命的劉伶,為何被列為竹林七賢呢?他到底“賢”在哪里?
劉伶(221年-300年),字伯倫,西晉沛國人,也就是現在的安徽濉溪縣人,與阮籍、嵇康、山濤、向秀、王戎和阮咸并稱為頁,魏晉時期“竹林七賢”。
說起劉伶愛喝酒,這與當時魏晉南北朝的社會風氣有關。亂世當前,人們想要從老莊的理論中找尋理想的出口,尋找一絲安慰;從飲酒中尋求一點空間,讓自己麻木。就像魯迅所說的,在一個黑暗的屋子里眾人皆睡你獨醒,對自己是一種痛苦的折磨。
越是思想清晰的人,越看到了社會的黑暗與動蕩,又清楚一己之力改變不了歷史的大趨向。與其清醒的痛苦著,不如暫時給自己一處安心之所,便產生了流行一時的清談和飲酒之風。越缺什么,人們的服飾行為就越表現出什么。缺少自由,就用瀟灑的衣著來解脫;缺少寬松的言論環境,就去暢談經典來抒發心懷。劉伶便是這樣風氣下的代表。
劉伶喝酒與常人不同,普通人喝點酒,神志恍惚,說話舌頭也打結兒,要么埋頭睡去;可這劉伶越醉越能說,往往能酒后口吐蓮花,說出一串串邏輯清晰、富含哲理的話來。如同詩仙李白,酒對于他們來說是催化劑,可以幫助捕捉靈感,做出傳世佳句,說出驚世妙語。
比如有一次劉伶喝得大醉,一絲不掛地躺在屋里。他的朋友去了,看見責怪他不講禮節,他卻理直氣壯地說:“我以天地為屋,房屋為衣服,是你闖到我的衣褲里來,這能怪我嗎?”一個大醉之人還不忘辯論也是讓人嘆服了。
他常常坐著鹿車,一壺酒不離手,有句名言:“我死了順便把我埋了。”車后面隨時有個仆人扛著鋤頭跟著。為了喝酒說出如此豪言壯語,可謂是對酒最真切的告白。也因此,他為人所記住,但是我們更應該記住的是他在酒醉背后對當時社會最真切的無奈。
劉伶現今存世的作品只有《酒德頌》和《北芒客舍》,他的才華不亞于任何名士,如若他只會撒酒瘋,也不會列入竹林七賢,他是在借酒抒發憤懣和不得志。可憐他的妻子為他的健康操碎了心,好在他活了七十六歲,在那時候也算高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