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有個年輕人來到鞋店里買了一雙鞋子。 這雙鞋子成本是15元,標價是21元。 結果是這個年輕人掏出50元要買這雙鞋子。 鞋店當時沒有零錢,用那50元向街坊換了50元的零錢,找給年輕人29元。 但是街坊后來發現那50元是假鈔,鞋店無奈之下,還了街坊50元。 現在問題是:鞋店在這次交易中到底損失了多少錢 ?
首先要說,我不是以一個搞基金的思維來分析,我以假如“我是店長”的思維來分析。最直接的反應:媽的,收到50元假錢,損失50元錢。先舉網上的幾個答案算法:
1. 很多人的答案是94元,其計算方式是:損失=童鞋店支出=50元(從街坊那里換回50元假錢)+29元(找零)+15元(鞋成本)=94元
2. 也有人認為那6元的利潤要計算在里面所答案是:94元+6元(利潤)=100元
3. 也有人答的是65元,計算方式為:損失=50元(從街坊那里換回50元假錢)+15元(鞋成本)=65
但是損失不應當只看支出多少,也要看收入多少,只有當支出大于收入時才會有損失,換成公式就是:收入-支出=贏損(正值為贏利,負值為損失)。
4.對于答94元(真的是有好多人)的人,其實他們都沒有想到在與街坊換50零錢后,找零時,只拿了29元出去,還剩下21元錢在店里,所以有另一個答案:73元,計算方式為:15(成本)+50(從街坊那里換回50元假錢)+29(找零)-21元(找零剩下的錢)=73元。當然也有加了6元利潤,結果就為79元
第一:到底損失了什么?
但是我們仔細分析,對于童鞋店來說,進行了三次交換(易),其支出和收入結果如下:
所以,贏損=收入-支出=(50元假錢+50元零錢+50元假錢)-(鞋+29元零錢+50元假錢+50元錢)
=50元假錢-鞋-29元零錢(負值為損失,正值為收入)
其實有細心的人早就已經提出:兩次和鄰居的交換,開始是假錢換真錢,后是真錢換假錢,換錢和換了假錢又換回來,其結果都一樣,與鄰居的交換只是這題的干擾因素。(我們對比表格中第二次和第三次交易可以看出來)
當然,有人會問那個21元零錢哪里去了,你不是說還剩了21元零錢。上面的表格是計算交易過程獲得的公式。我們也可以以童鞋店最后的收支結余來計算(將三次交易合并,只看最后的結果)
最后童鞋店還留下下什么,50元的假錢,21元(找零后剩下的錢),而實際支出則是: 50元(跟街坊換假錢時用的真錢),一雙鞋。(找零的29元是屬于過程支出)
套用公式:收入-支出=贏損,我們一樣可以得到結果是:贏損=21元(找零剩下的)+50元假錢-[50元(跟街坊換假錢)+鞋]=50元假錢-鞋-29元零錢(負值為損失,正值為收入)。
最后我們可以得出贏損結果:50元假錢-鞋-29元零錢(負值為損失,正值為收入),而對于已經完成交易,而再發現是假錢時,這時50元假錢已經不具有價值(在買鞋人與童鞋店交易時和第一次換零錢時,店長和街坊都似其為真錢,那里具有50元錢的價值),所以贏損結果: -鞋-29元零錢(負值為損失,正值為收入),換成正值,損失就是:鞋+29元零錢。
第二:利潤該不該算?
又出現一個新問題,鞋的價值是多少?15元還是21元,也就是計不計算利潤6元的問題。兩個新的答案也出來了;44元和50元。
以下是我個人的觀點(應該計算那6元),理由不是很充分,希望有高手能給出更好的解釋。
從價值的角度來看,其價值應該為交易過程的價值體現。對于買鞋人與童鞋店交易中,買鞋人認為鞋是值21元錢的,而童鞋店也認為鞋應該是值21元錢的,而交易的過程鞋體現的也是21元錢。
從利潤角度來看,如果買鞋人用50元真錢直接購買,發生了跟用假錢購買一樣的情況(跟街坊的兩次交易也存在,第一次是換零錢,第二次可以設想為,街坊不確定那錢的真假或者是錢太舊了,太爛了,而做出的換回行為,能夠理解跟鄰居換錢是干擾因素,就更容易理解了),而那么對于童鞋店來說,有6元的利潤。
將買鞋人的50元真錢換成30元、40元、100元,其6元利潤也一樣存在。所以我個人認為在童鞋店認為是等價交易時就存在利潤,即使是換成了50元假錢,在交易時童鞋店是視50元假錢為真錢,這里童鞋店是認為等價的,所以就存在6元利潤,所以是要計算6元的利潤。所以我認為結果為50元。
更簡單地,用對比法。想象一下用與上面同樣的流程,你用左手賣給一個拿真錢的人,你拿到的是50元真錢,你用右手賣給一個拿假錢的人,你就拿到50元假錢,而結果是:你左手50元真錢,右手50元假錢,而假錢是沒有價值的,那么你就失去了50元錢。
認為價值
簡化,其實在本題中,所謂的損失就是物質(假錢)的價值發生了改變帶來的。原本在交易中被視為具有50元價值的假錢,在交易完成后,發現其實是假的,其價值由50元變為0元,那么損失,就是50元。如果,買鞋人沒有用50元假錢,那就不存在價值改變,童鞋店就不會有損失。如果街坊沒有發現是假錢,童鞋店也不會有損失(不過街坊就會損失50元),所以,我們就可以看到,無論過程多么復雜,東西多少錢,多少利潤,最后的結果都是:假錢最后誰擁有,誰就損失,假錢被認為是多少,也就損失多少。因此,童鞋店最后持了50元的假錢,它就損失了50元。
類似的問題是“店長找錯錢”。例如你拿10元的錢去買了7元的東西,但店長錯將10元當20元,他找零時找了13元,你就多得了10元,如果你買了5元的東西,店長錯將10元當20元,他找零時找了15元,你仍然多得了是10元。你多得的錢多少,不取決于購買商品的價格多少,你取決于店長錯當那錢的多少,如果他錯將10元當50元,那你就會得到43元(7元商品),45元(5元商品),那么你多得錢就是是50-10=40。簡單的說就是:多得=認為價值-實際價值。這就讓人想到股市中的一句話:要想賺錢,只需要找一個比你更傻的人以更高的價格買你的股票。轉化為公式就是:贏損=交易認為價值-最后實際價值。
認為價值在生活中實際上十分常見,簡單的就如:你的電腦出了問題,自己搞不定(這也是認為價值,只是認為價值比實際價值低),就會去找平時好像懂點電腦的人來修理一下,你認為他可以搞定(高估價值),這就是認為價值。實際上是什么呢,幫你修電腦的人也是在網上搜一下攻略(我常常做這些事),其實大家都可以按網上的步驟完成。
其實,本人在看完這題的第一反應是50元,與有的人一樣,在剩下的兩分多鐘里我想到的是把那50元錢的損失,拿回來。(把假錢用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