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周突然發現自己其實是不太會講故事的人,一般與他人分享的都是自己經歷過的或者新聞上看到的事,很少會與人分享自己聽到的他人講述的事。
后來自己反思原因,大概是總覺得身邊人的事都屬于其個人私事,不方便再轉述出去。其實,哪里算是私事,只是日常發生的有趣或者一些引發人思考的事情,而大多數都被我當做不可再說之事埋在心中,后形成對這個人的判斷和對自己的警醒。
其實在轉述過程中完全可以不指名道姓,對方也壓根不知道說的是誰嘛,再進行轉述又有什么關系呢,而且通過進一步的分享可以聽一聽第三個人的觀點,再進行探討,說不定有新啟發和新的看待事情的角度。所以首先自己要從觀念上轉變過來,注意認真傾聽他人對我講述的、自己經歷的和看到的事情、必要時記錄好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同時可以思考怎樣講述會讓這件事變得更引人入勝、更能引發思考。
記錄故事時可以首先將故事定位類型,然后將自己帶入到該場景中,體會主人公的情緒,最后做出自己的思考,寫出啟發,同時根據自己的啟發,再重新安排或完整故事的內容與情節,有趣的事可以讓它顯得更有趣,深刻的事則悟出道理和邏輯后,思考怎樣講述對他人會更有幫助,根據不同受眾群體的需要進行闡述,從而使故事的價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