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箱子》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托尼·莫里森寫給孩子的故事。
乍一看,文中的三個孩子真是三個標準的“熊孩子”,他們在學校里打擾上課秩序,在街道上損壞公物,在農場里完全放任動物入侵自家財產不顧,給老師和鄰居,也包括父母添了不少麻煩。但當他們得知自己要被關進大箱子,陳述自己的內心的那一刻,我對他們的印象發生了變化。他們好像只是一個普通的小孩,像你我一樣,一個有自己的優點,同時也會犯錯的小孩。難道犯錯就要被關進大箱子嗎?
尤其是讀到麗莎的“錯”時,我發現那根本不是什么錯誤,那只是一個小孩天生的對動物的同情和喜愛,如果一個小孩沒有情感,那是不是才是不正常的呢?大人當然也有大人的考慮,但他們不該把這份責任交給一個孩子來承擔。很多時候,小孩所謂的“犯錯”只是違背了大人們制定的“規則”。
整個故事,三個孩子的父母出現頻率低得過分,讓人不得不思考,孩子的“犯錯”行為是否意味著父母的失職?
書中提到父母除了在其它大人的口中出現,就只有每周三和節日來看孩子。每次他們會帶來很多孩子喜歡的禮物(是不是真的喜歡呢?還不一定哦。)唯一一張出現的身影只是一個匆匆離去的半個背影。她的穿著她的姿態都透露出一種拒人千里的冷漠,作家并沒有安排親子之間來個溫暖的互動,送完禮物便你走你的,我玩我的,沒有絲毫留戀,可見父母并沒有給到孩子依戀和陪伴。他們以為物質就能代替一切。
心理學研究說兒童錯誤行為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想獲得過度關注導致的,有時候也會因為自己覺得受到傷害轉而想要通過搞破壞來尋求平衡。那么這三個孩子為何打擾課堂,破壞秩序?他們的父母應該要負責任。
其他大人,包括老師和鄰居。當孩子出現“問題”,他們開會,一起討論、想辦法,想要幫孩子解決問題。他們決定把孩子關進大箱子,看起來是充滿了好意。可是這對孩子來說真的是“好”的嗎?恐怕只是他們認為的“好”吧!
大人常常想用他們以為對的方式幫助孩子,然而做的卻不是真正對孩子好的事。他們只是想制造一個個不給他們添麻煩,事事依從他們的規則的完美小孩。試想,如果每個小孩都是完美的,這個世界會變成什么樣子呢?
作者寫這個故事,雖然沒有直接表達他的觀點,然而又處處傳達他的觀點。
看看“禮物”的安排吧:每個孩子收到的禮物里面都有一份不該屬于“大箱子”的,真正的泥土,海鷗的叫聲,流動的小溪,它們代表著生命,代表著活力。關在大箱子里,這些東西就會喪失了意義。
小孩子應該像海貍,海鷗,野兔這些動物一樣,在寬廣的自然里擁有自由,肆意生長。大箱子會禁錮他們的生命力,于是,作者在結尾就讓孩子們沖破大箱子,迎來他們渴望的真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