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對這個問題有更加深入、更加準確的了解,那就首先“忘記”自己的人類身份,換成其他生物的視角吧。因為“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我們只有把自己放在一個旁觀者的位置,才能把這個問題看得更加清晰。
但是這樣其實是有難度的。所以,我們就先站在我們人類的視角去看待其他生物吧。在這里,以狼為例。
過去讀童話的時候。在我們的眼中,大灰狼是邪惡的。因為它不但吃善良的綿羊,還吃小紅帽和小紅帽的奶奶。事實上,這也正是古代人對狼的普遍看法。在人們的印象中,狼是一種狠毒、殘忍、邪惡的動物。而在當代社會,我們不會認為狼吃掉羊是一種邪惡的行為,因為狼的這種行為無意識地維護了生態平衡。同時,我們又會稱贊它的智慧,它的忍耐和它們這個群體的團隊合作精神。我們紛紛表示要做“狼”。
那你說狼到底是好還是壞?人們對狼的印象為什么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答案就是:狼不好也不壞。更準確的來說:狼是好還是壞,取決于我們人類的看法。過去,人們之所以認為狼是邪惡的。是因為狼對我們的影響弊大于利:一方面它會吃掉作為我們財產的羊,讓我們蒙受經濟上的損失。另一方面,它會對我們造成人身和心理上的傷害。而現在,人們之所以會稱贊狼。是因為狼對我們的影響利遠遠大于弊:狼本身的數量就很少了,對我們構成不了什么威脅傷害。同時,它們身上的某些精神、品質能夠被我們挖掘出來進行學習,在這個社會中更好的競爭。
狼是這樣的,而人又何嘗不是這樣的呢?因此,客觀地來說,人性本質上也是不分善惡的。
但是,這樣表述,又有一種和稀泥的感覺。同時,它也是不清晰的。所以,更準確的表述是:
人性從其本質上來說是不分善惡的。“善”或者“惡”是人們主觀上的一種判斷標準。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人性是趨利避害的。人會選擇做對自己有利的事情,而不會選擇做對自己有害的事情。人對自己喜歡的人或物,會傾向于接近。人對自己不喜歡的人或物,會傾向于遠離或保持距離。
當一個人殺死植物或動物時,比如說從院子里拔一棵草,或打死一只嗡嗡叫的蚊子、蒼蠅。往往沒有人會評判說他/她是“善”還是“惡”。因為在我們的心中,植物動物這些東西和我們是不同的。殺死植物或動物一般來說不會對我們有潛在的影響。我們無法和它們產生共鳴。
但當一個人殺死另一個人時,我們會產生共鳴,對他/她做出“惡”的評價,并認為他/她應該受到懲罰。因為如果這種行為不受到懲罰,那有一天我們就可能面臨同樣被殺死的命運。法律、道德等約束人行為的東西最初被制定出來,應該就是基于這樣的考慮。
人性從本質上來說是不分善惡的,但之所以要區分“善”和“惡”。就是為了更多人的利益。現代社會的一切,都是利益推動的結果。平時我們強調不能循私枉法,因私廢公。“公”其實就是一群人的利益,“私”就是一個人的利益。這個世界上之所以有“愛”這個東西。也是因為“愛”符合人們的利益。愛能夠給人們帶來更大的利益。
綜上,人性從本質上來說是趨利避害的。正是為了趨利避害,人性才有“善”、“惡”之分,以便引導、約束人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