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用兩個月時間把寫一寫過去的一些事,然后整理一下思緒,記住那些在我生命中出現過的,我想永遠記住的人。然后帶著這些人物形象開始我人生的第一次正八經兒的創作,我希望我人生第一部作品的每個人物都是有血有肉的。雖然我很沒故事,但是一點點我也想寫出來。
初中的時候有一個朋友——我現在稱他為朋友而已。他是我初二的時候插班進來的,比較胖,臉很圓,五官像是浮雕在一個球上。但是更主要的特征是矮。他爸爸在東北邊境鶴崗當兵大概有將近20年,做到連指導員退伍,回了唐山,他也就跟著回來了。她媽媽是他爸在當兵的時候認識的,所以他算是出生在東北的半個東北人半個河北人。人長大在軍旅大院,聽他說的話,就是很軍旅的那種生活,身邊除了部隊就是部隊家屬。他的性格也比較倔強好強,大概和他小時候沒少被他爸收拾有關系。這些是后話了。想想初二那時候我大概165?(是的后來基本沒長)算中等身高吧,那時候,他比我矮半頭,就是我用胳膊搭著他,剛好和他肩齊平,不高也不低,就很舒服,不過搭他的肩,就也是后話了。
他剛來學校的時候,坐在很前面,住宿。我走讀。具體情況我不了解,反正肯定是和舍友不太對付。我有理由相信一個軍旅家庭的孩子就算矮應該也挺能打的,但是他平時賤賤的樣子和說話的不經大腦依然讓我堅信這種人應該沒少挨打,每次笑看上去甚至很夸張,又圓又胖的臉,五官擰成一團,你甚至不知道他是疼還是在笑。我一直觀察他這個夸張的笑和喜歡搭茬的賤——是的我就是這個樣子,其實還是很靦腆的——起碼大學之前是。我不會主動去接近,但是我肯定會主動收集我看到的他的一舉一動來在內心做一個判斷。大概也因為這樣,我可能是當時班里最了解他的人之一,也是最早成他朋友的人之一。
如果說為什么我會和他做朋友,就確實不能說什么,啊,我看出來了他會是一個好朋友。時隔多年后,現在的我似乎有更多的自信從一點點消息里判斷一個人能不能成值得交的朋友了,如果那個時候我有這個能力和自信,我可能會選擇不交這個朋友吧。嗯,又是后話了。
當時去接近他的原因很簡單,就是他會被班里的人,尤其住宿生——甚至老師欺負。很多人把他當出氣筒,可惜他的性格不是那種隨和的和事佬,他會像氣球一樣積壓這些怨氣,然后等待一個時候爆發,或者直接就爆發了。再加上他當時的長相,或者就是樣子,實在是像一個小弟弟,我內心的保護欲就被不停的放大再放大了。
但是要說這個事情還有一個機遇,就是他初三轉了走讀,不再住宿了。而他家正好在我回家的路上——這么說有點勉強,其實是一個三角形,只是可能送他回家我也不需要繞太遠,莫名其妙就擔上了送他回家的任務。起初他媽會接他,后來因為我送的原因(大概他媽媽對我就很放心了?),他媽媽改成在家門口等,后來干脆家門口都不等了。這事情并不浮夸,初三我們放學時間已經是驚人的九點半了,后來臨近畢業甚至到過將近十一點。雖然初中離我倆的家都不遠,一公里還是多了,兩個初中生走走基本要20分鐘,路上又過一個狗日的十字路口,各種闖紅燈的傻逼,其實還真有點危險系數。不過我從小就是放養,講真就那時候而言應該論自理能力無人能出我右了。我也很喜歡給自己貼一個獨立的標簽,自己回家就喜歡帶著耳機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那時候大概還是喜歡RAP和周杰倫,拿著自己的oppo小破功能機,戴上耳機,天地與我無關,我就一路閑庭信步回去。就算有了他,我也就當帶著個累贅。現在我還清楚的記得剛開始一起回家的時候。我邊聽歌邊自己走著,他像個衛星一樣繞著我轉:
“你把耳機給我一個唄?”
“咋啦?”我問他
“我也想聽啊。”
于是我摘下右耳的耳機,他跑到我左邊,我把那單只耳機給了他。
“你平時聽啥啊?”
“隨便聽聽吧。”
“聽不懂。”(那時候好像是eminem的歌,我也聽不懂,只是覺得節奏很爽)
我直接打算拿回耳機。
“欸欸欸,別拿走。”
“你不是聽不懂嗎?”
“你要是自己聽就沒人和我說話了。”
我忘了自己當時笑沒笑。但是時隔這么多年回憶的話,那時候我應該是被撩到了。
"你就和我裝,你肯定也聽不懂。"我什么都沒說,這個賤賤的事兒精又開始損人了,我很想打他。
于是我們就一路扯著一對耳機回家,耳機線不長,那時候又是冬天了,他(和我)又胖,兩個圓球磕磕碰碰的回家了。送他到家,我再自己戴著耳機,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回家。
這事情還沒完,有一天我帶著耳機聽歌,右耳朵被電了一下——耳機漏電了。第二天上學去問他,你知道我耳機漏電了不?
他表情又雙從平和變成那個賤樣:"都電了我好幾天了"
"那你不會說啊,你是不是傻X"
"說了你也聽,你都不知道電你"滿臉都是得意,絲毫不提自己被電的事。
那之后耳機壞了也沒再買,回家時他也變成了走在我右邊——因為我覺得右胳膊搭著他走比較舒服。
大概也是那陣子吧,有一次送他到樓下,天特別冷,北方風大。我走進他家樓道,我說,我想抱一下你。
然后兩個球——還背著書包,就那樣have a big hug。
他其實不是我第一個擁抱過的人,那之前我也對擁抱特別有好感。不過那次應該是第一次我主動抱別人,而且我懷著的心情是強烈的保護欲和喜愛。
時隔多年在大學我敲定自己應該是個同性戀的時候,再想起這段事,我依然不覺得那個時候的他是我第一個喜歡的男生。因為我覺得那時候感覺還是很單純的,我想有一個他這樣的弟弟,然后保護他——算是一個12歲就寫過遺書的男孩的人生意義。
后來我們的初中生活就比較乏善可陳了,學業越來越忙,他媽媽和我媽都會在晚上十一點多接我倆放學了。唯獨應該有一次家長沒來接,他想買瓶飲料喝(超級愛喝飲料這個特點至少伴隨他到高中結束,我也有點受到影響。)說去學校對面的小賣部買,問我要不要。我說要。他立刻又開始嬉皮笑臉,五官擰成一團,說:“我就和你客氣一下,你還真要。”這種傻X言論也搞得我很無語,正好當時太晚小賣部也關門了,這事算是最后他也沒請,不了了之。
初中畢業的記憶對于我來說都很模糊了,反正我倆高中都進了全市第二的高中。不同的是我考的比較差,失去了沖刺最好的高中的機會(要額外交錢,后來考慮到家境我放棄了),他則是以前成績很垃圾,但是很聰明,初三后來一次考得比一次好,最后也去了第二的高中,開始了又一段半衡水中學的生活。
在那個升學的暑假,我們一起聚餐,早上9點來鐘集合的吧,叫他沒人接電話。10點鐘,11點鐘再打,他媽媽接了電話,然后就聽見話筒里他媽媽叫他起床,再然后就是睡意朦朧的聲音。我趕緊打開揚聲器給半個班的男生女生聽,笑到崩潰。后來我們一群人去了一家火鍋自助,拿了一堆東西吃不完了,當時12點多了已經,我們又給他打電話,這次他來了,一個人把我們拿多了的幾盤羊肉十幾盤雞翅都吃了,還有很多我們拿的別的零食和他自己又拿的東西。我們心里暗自感嘆這次他幫了我們了,下次一起吃飯只要有他,只吃自助......
后來一起去學校的時候,班里的老師也都對他記憶很深。大概因為孩子活潑吧哈哈哈。他那時候經常被我們班主任——一個大齡處女擠兌,被像慈父一樣的語文老師痛斥“扶不起來的阿斗”(可能不只是因為學習積極性不高帶不動,還有體型原因吧哈哈),還有只比我們大一點,剛從師范畢業的幾何老師,也是天天拿他當開心果。他姓耿,我們幾何老師叫他小狗,大家也就不管當事人的感受,接受了這個外號,都叫“狗”了。后來在高中的時候,他的同學叫他新外號,小胖。只有我叫他小狗——整個高中也只有他叫我小沖。反正我們互相都對彼此有一個只屬于對方的名字。
總的來說,初中是我性格轉變很大的一段時間,從內向開始走向外向。這個轉變用了至少三年,在我的大學——四川大學參加又是公眾演講又是辯論時達成了完全體。他可能算不上初中對我最重要的人,但是要是說高中,他一定是。
至今我很慶幸的一點是,我覺得我基本上是他初中階段最好的朋友之一。在高中我就沒有說這句話的自信了。我覺得在初中我們能做朋友是因為他需要的我陪伴而我需要他來發泄自己的保護欲,以及那種當哥哥的成就感。后來在高中,他有能力很好的融入一個集體了,他有了更多的朋友,而我湊上去更多是像在“索愛”,這是我高中生涯最后悔的一件事。這個世界上對朋友的定義有很多,但是我想“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朋友顯然是最“好”的。在他困難的時候雪中送炭,在他輝煌的時候不蹭不擋任何一縷光芒,只在一旁祝福他的閃耀,這是一個人對朋友最大的犧牲和尊重。我得承認我沒做到這一點,我很希望他回報我,記得我對他的好——而且他真的沒忘過,每個周六晚上幾乎都陪的我。這時候再讓我說我是否是喜歡他,我可能會不敢答復。不止一個人和我說過“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也不知道那是因為我對友情本來就很狂熱,還是在那個不知道自己取向的年紀混淆了愛情和友情。至于那時候的故事,我想在后面寫我們的高中的時候再詳細的敘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