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做科研訓練的目的是能力的“提升”,為什么人們會以成果作為評價的標準?我為什么要填只能填一行的“成果簡表”?當我問我的組員他們在項目中學到了什么的時候,他們無一不告訴我,“得到了啟發,提升了能力,變得嚴謹”,可他們對這件事的積極性不那么高、至少沒在這件事上付出全部努力的狀態,也讓我產生一個疑問:我們呈現給評委的又大又好的“學術成果”中間凝聚著多少人的努力,這些人的付出是否都得到了應有的尊重?那些頂著“項目成員”的名字,認為自己做這個項目只是玩玩而已的人,是不是值得其他的人的努力為他們換來一個可以寫在簡歷上的金光閃閃的獎項?所謂重視“能力的提升”的教務部門,是否發明出了一套合理的制度來杜絕“眾人合力捧一個項目,這個項目有成員卻不十分盡力”的狀況,是否真正做到了在意創新能力的提升多于在意學術成果?
順遂大勢做一些自知道不正確的事情是不是對真理的褻瀆?如果堅定信念不茍同于世俗是不是能夠得到被看見的機會?
我正在做一件我自己很惡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