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四章的開頭,作者闡述了“理解”這個詞有許多種不同的意思,根據個人經驗認為理解不是單方面的成就,而是多方面的,并通過不同類型的證據表現出來。
和理解意思相同的同義詞有洞見和智慧,雖然表達方式不同,但如果能親自講述、使用、證明、聯想、解釋、辨析所學內容,并領會其言外之意,那就算理解了。
在闡述理解的含義時,作者舉例了中東地區發生暴力沖突的事件,并指出由于缺乏對各方立場的了解和同理心的作用導致了中東政策的失敗。這就很好地解釋了有時距離產生理解,有時理解需要真誠地和他人相處或者傾聽他人的想法。我不禁聯想到過去的一年教學中,一年級的孩子經常會發生矛盾、沖突。由于多數是獨生子女,他們固執、自我中心感強。所以我在平時的教學中更應指導互相理解,培養其互幫互助的意識。
為了進一步界定理解,作者提出了理解六側面的新名詞。當我們真正能理解時,我們能解釋、能闡明、能應用、能洞察、能神入、能自知。這就是為什么學生可能對某一個理論知道如何解釋但不會應用,可能會批判性地看待事物但缺乏神入能力。所以在未來的教學中,我不僅要對學生的學業成績進行評估,更重要的是發展學生的理解能力,使其六側面都有所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