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很多時候,對很多東西不明白,最大的原因,也許來源于無知。
以前,我對藏傳佛教的內容,特別感興趣,但是一點兒都不了解,而且,認為,在你不知道一個事情的本質內容時,沒辦法去單純的信仰一個東西,否則就是迷信。正如安德烈·米高曾在《佛陀》(Le Bouddha)一書中所說:“當信仰離開理性,就變成了迷信,當信仰背叛理性時,更甚。但當信仰與理性合并的時候,就能夠防止理性變成一種純粹知識性的游戲。”所以,只有在理性分析和認知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真正的相信一個東西,這個東西不僅僅是宗教或哲學。
后來,和一個藏族朋友聊到這些。他給我講了一個故事。從前,有個獵人,去森林里打獵,卻不小心被自己設置的捕獸的陷阱弄傷了,生命危在旦夕。這個時候,他只能去看醫生,那如果他在看醫生前,要把醫生的各種治療方法全都弄清楚之后,再決定治療與否,也許,時間就來不及了。信仰,就像這回事兒,有時,我們在生活中遇到了太多的問題,這個時候你只能看醫生。在某種程度上,信仰就是醫生,等你了解了各種方法,再決定如何取舍的時候,也許,你已經病入膏肓了,治不了了。不過,對我們來說,與其說是信仰,更不如說是一種直接經驗。我從小就經歷了很多用理性論證無法證明的事情,比如說我的某個舅舅是轉世活佛,他能說出很多他前世的事情等等,諸如這些,我們都覺得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所以,有時候,可能不太會用辯證思考的方法考慮太多。
然而,對大部分沒有直接經驗的人來說,更多的時候,我們需要辯證的方法去分析了解一件事。《僧侶與哲學家》就是這樣一本書,從各個角度來認識佛法究竟是什么。對話雙方,父親是哲學家,兒子拿到生物學博士后,去印度成為一名修行者。二十年后,兩人就什么是佛法展開了一場對話,從蘇格拉底到康德,從古代哲學到現代物理學,通過層層討論,僧侶馬修給我們了一個有關“佛法”的辯證的認識。
佛教里面所為的“輪回”,絕不是某一種“個體”附身在另外一個個體上,也不是一種心理轉換,因為沒有所謂的“靈魂”。如果我們堅持要用“個體”來思考這件事,而不是用“功能”和“持續性”來思考,根本無法了解佛教中關于輪回的概念。通過許多次轉世所留下來的并不是一個“人”的身份,而是一種被培養出來的意識流。佛教談的是存在的連續狀態。輪回,是意識的持續性存在的證明。
根據佛法,意識和它暫時連接在一起的身體是互動的。死亡之后,這個意識河流持續著,在每一次生和每一次死之間經歷著不同層次的存在。物理學中提到能量不滅的原理:能量既無法被創造,也不會消失,只是被轉換。同樣的道理,每個生命都有一個持續狀態,意識的潮流是會改變的,就像是河水可以被污染或者凈化。通過轉換,一般生命的混亂狀態能夠轉成為佛陀的覺醒狀態。
“涅槃”并不是一切的毀滅,而是對一切事物本質的最終認識。
痛苦是無知的結果,而最根本的無知,就是相信現象界的實在性,相信一個自我的存在。成佛的意義,是對事物究竟本質的覺知,不是一種重新建立,而是一種發現。從另外一個角度講,是一個凈化的過程,凈化那些并非固有但卻把我們深層本性隱藏起來的東西。
輪回和涅槃是要發現自己內在究竟的智慧。目的不是要離開這個世界,而是不再被它奴役。
所謂的“婆娑世界”,也就是“存在世界的惡性循環”,是有無知撐起的,是一個痛苦、散亂以及混淆的世界。我們永無止境的在婆娑世界中游蕩,被我們行為的力量,也就是“業”所帶動。“業”跟一般所謂的“命運”相當不同,它就是我們行為的結果,并沒有任何力量迫使一個生命以某一種特定方式輪回,除了我們的行為模式所累積的力量。而“行為”包括所有的意念、語言和作為,不論是正面或反面的。可以相當于善與惡的概念,但不是絕對的概念。我們的意念或行為被視為善與惡,應該根據他們背后的動機是為了助人還是害人,也應該根據他們的結果是否造成了我們和他人的快樂或痛苦。
佛法最后的立場是“中道”:世界并不是我們心的投射,但它也不完全獨立于我們的心之外,因為要談論一個特定的、固定的現實,獨立于任何觀念、心理過程,或者觀者之外是沒有意義的。這之后是一種相互依存的關系。現象通過一串相互依存的原因和狀況的過程而現象,但沒有任何東西是自己存在的。
這些佛法的基本概念,或許,我們通過各種途徑都能了解,然而,通過辯正討論的方式,才能認真去思索,它講的究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