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常見的創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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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個題目我定得不好,但大家將就一下吧!我講的都是一些粗淺的東西:
個人這幾天以來,都關在書房里,猛讀一些前人對武俠小說的見解。
其中讀到的,發現和今日奇幻(姑且不管那個什麼很正統的武俠)有相通之處。欣喜之余,打出來跟大家分享。
(1)讀小說的契約關系
由於武俠小說的發展有好一段歷史:就我讀到的理論,可以上溯到《水滸傳》,所以人們在讀武俠小說時,都有一個慣性的期望:「我讀武俠小說就是要看到這樣的!」而寫武俠小說的作者(有自我定位者),都又意識到他在寫的是武俠小說,所以也會把武俠該有的元素(或說讀者習慣看到的元素)寫進去。可以說,當作者清楚地意識到我在寫某類型的小說時,就等於跟讀者定下一種契約:作者、讀者心中都有一把尺,有若干無形的規則他們要遵守且習慣。
奇幻小說,還有其他類型的小說也是同樣道理。
(2)器物成標志
不知從何開始,器物成為小說人物的一種標志。(有一說是為了應付競爭性強的大眾小說發展,以特殊器物標榜人物成為風氣。)如玄鐵劍之於楊過、風華刀之於蘭斯洛(原諒我,一時想不出更好的例子>_<,不過這也很驚典啦~)唔.......還有........光輪兩千之於哈利波特?(已經更新成火閃電啦!) 龍氣劍之於素還真?井中月之於寇仲……。圣衣之於圣斗士~~這個算嗎?(例子真多,小葉子用msn跟網友討論出不只這些)
總之,以現況看來,角色們拿著名牌刀劍、魔法器具蔚為風行。(君不見那些什麼東東,都是上古名劍啦~或者是那個鑄劍大師制作的?)
以上,雖然我把這個現象說成拜名牌,但以其作用來說,看到器物、聽到器物的名稱就想到器物的主人,真的是件方便的事。
其他還有某角色特有的絕招,擁有的坐騎(赤兔馬~馬中赤兔,人中呂布啊等,都會起同樣作用。
(3)創造環境
個人理解,俠的行動要得以實行,必須要有個反抗的對象,甚至環境在,這樣行俠才有理由──有理由使用暴力。就如同「師出無名」的道理一樣,行俠如果沒有正當(或者表面上理所當然)的理由,拿能稱之為「行俠」?
從這個觀點來看,和《水滸》的「逼上梁山」來比對,可以發現這個“逼”字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小有高俅這位反派逼害忠良,大至當時的政治環境所致。「落草為寇」本來是不合法,做的事也不是什麼好事,但一經「反抗對象」的設置後,本來不好的事便變為想當然爾,甚至還可以樹立「替天行道」的大旗。環境、反抗對象的設定得宜讓本來負面的事(暴力、殺人越貨等)有了變質,這一點和武俠的特色是相通的。(嗯……以奇幻來說,用魔法轟人也是暴力^^)
總之,除非你以當奸人為宗旨,不需要使用暴力的理由外,角色的行動都要有合理的理由的。
他為什麼會這麼做?逼不得以?為了自保?……其他如一些以收集美女為宗旨的小說的話,就可以換成:他為什麼會打架?因為敵人搶他老婆、因為他看上了敵人的女人、因為要英雄救美釣mm……。不安排一些會有mm出場的環境給這種角色的話,他就收集不到美女。這些都是同樣道理。
說到這里,我們下面討論小說常見到的人物手法:
(4)人物的對立
這個道理很簡單:有英雄就有奸雄、小人。有主角就有敵人。沒有對立、沖突那來劇情?所以,如果要寫一個俠客的英雄行為,要他們路見不平、為民出害,在武俠小說常見到的一種手法是,把敵人(不管是大條的還是雜卒……)盡量貶低,以突顯英雄。比較極端的例子就是無惡不做的貴族高官(或惡霸)欺負主角……。以奇幻小說最顯著的例子,應該就是那什麼代表邪惡的「大魔王」的存在吧?
進階一點,比較高級的:我個人認為是已經脫離了上一段強壓落(欺負)的狀況??梢栽O計一些立場不同啦、或關念不同之類的。如兩人所效忠的主人不同、分屬不同陣營,還有正邪之分等。這時就會出現差異,突顯出主角的特色了。
這些都是我的小見解。一家之言,不足盡信。如果有不足的,期望大家補上來吧!
(5)描寫的技巧:你是在寫照片還是在寫劇情?
我們經??吹揭环N寫法,某某女角出場時,作者會用很多形容詞套在她身上,什麼眼若繁星、膚白勝雪,從頭到腳洋洋灑灑兩三百字,可是寫完後我們什麼都沒看到,還是不明白到底這人長什麼樣子?
我不敢說我的方法是最好的,但我們可以拿別人的作品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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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見一只白玉般的纖手掀開帷幕,走進一個少女來。那少女披著一襲輕紗般的白衣,猶似身在煙中霧里,看來約莫十六七歲年紀,除了一頭黑發之外,全身雪白,面容秀美絕俗,只是肌膚間少了一層血色,顯得蒼白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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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文字中,看不出來這少女長什麼樣子,眼大眼小、臉尖臉圓、身高體重、胸圍腰圍都看不出來,只知道她穿著一件白紗,皮膚也白,長相好像有點漂亮。再過幾段,我們看到這樣的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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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覺這少女清麗秀雅,莫可逼視,神色間卻是冰冷淡漠,當真是潔若冰雪,也是冷若冰雪,實不知她是喜是怒,是愁是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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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們還是不知道這少女長什麼樣子,不過我們卻多了一個印象,這少女不太愛搭理人,臉上也冷冷的沒什麼表情,我認識的漂亮妹妹好像都是這樣的(還是看到我才變這樣?)。每個人多少都認識一兩個會帶給別人這種感覺的朋友吧?於是這少女的形象就慢慢浮現出來了。
看到這里,大家應該都知道這少女是誰了吧?後面的情節我就不再照章轉貼了,簡單的說,是一個小孩把他在外面受的委屈訴說出來,然後利用老女仆的熱情以對反襯出這少女的冷眼旁觀,而以這少女「說話斯文,但語氣中自有一股威嚴,教人難以違抗?!裹c出她的身份氣度,相信大家都會「看到」一名高貴、有教養的少女下令仆人把那突然闖入家里的野孩子送回去。以她的個性、她的身份、當時的情況,不接受這野孩子留在家里也是可以諒解的。
這個叫做劇情。
看到沒?我們還是不知道這少女眼大眼小、臉尖臉圓、身高體重、胸圍腰圍,但一個鮮活的形象卻直接從文字中浮現出來,每個人心目中的少女形象都不一樣,但又何必一樣?作者的工作,只是要告訴讀者這個角色是這樣的個性、這樣的想法,所以他或她遇到事情會有那樣的反應、那樣的處理。不同性格的人物交互參雜,遇到同一件事情時的情感差異,再以人物的性格推動情節,這就是讀小說的樂趣。
與其花偌大功夫去描寫角色的外表長相,讓每個讀者都看到一模一樣的照片,倒不如以簡單幾筆勾勒出角色的線條,其余細節留給讀者在自己的心里塑造,畢竟如果讀者想看照片,直接拿張照片來看是不是比較快?
(6)人物的心理活動
關於人物的心理活動,各家都有各家的寫法,優裂難定。
就我個人的看法,人物的心理活動大致有分“簡”、“繁”(情狀側寫)、“帶入”、“臺詞”......當然這分法不見得夠健全,不過就先請大家將就聽我說說吧!
簡:就是把事實陳述出來而已。
例:A感到很傷心,掩面而走。
就這樣,簡簡單單,我們只知道人物傷心,至於怎麼個傷心法要讓人去想像。
繁:多作情狀的敘述。一為在上頭“簡”文後面,加上一些側寫。二為純側寫。
例1:A感到很傷心,臉色突地煞白,身子抖了一下。接著他「哇」地一聲,掩面而走。(形式1)
例2:A的臉色突地煞白,身子抖了一下,接著他「哇」地一聲,掩面而走。(形式2:純側寫。沒寫出A很“傷心”,但看了行文後,讀者大都能猜出他在傷心。)
代入:我覺得這個分類會和“繁”部分,甚至“臺詞“重疊,不過還是把它分出來了,希望大家看了不要混亂。代入,就是說把人物的心理活動用語氣的方式寫出來。其方式有很多種:
方式1:「可惡!被騙了!」A狠狠地把帽子一摔,猛地站起。
方式2:可惡!被騙了!A狠狠地把帽子一摔,猛地站起。
方式3:A狠狠地把帽子一摔,猛地站起,心中惡道:可惡!被騙了!
(沒辦法,書上是這麼分類的~~我照掰
臺詞:還是會和上面的“代入”重疊。大家將就一看吧!(分類本來就不怎麼好分了)臺詞就是用「......」(不管是說出來的話還是內心話)來表達內心活動。目前我見到的形式有兩種:
形式1:「奇怪,怎麼會這樣?難道是(以下省略)......?或者是(以下省略)....?」(←人物內心的思考)A想著想著走到湖邊。
這一種方式的好處是可以把人物的思考模式清楚的呈現出來,但壞處就是太白了。(我個人認為)人物的思考不見得每每都能用幾句話一語道盡的。不過用來讓人理解人物的心理活動,的確有其方便之處。
形式2:
A冷冷地瞪著B揚長而去,良久良久...。
「賊子趕爾!」
說完,他頭也不回地走了。
這一種方式,人物講出的話短短幾句而已。不過如果能和當時的情境配合的話,也可以把人物的情緒表現出來。所謂“盡不在言中”,我個人把它戲稱為“關鍵句”
好了,以上都是我粗略的分類。其實一部小說里,是不可能只采用上述單一類別的技巧的。上述的技巧可以交叉組合使用,至於怎麼組合運用,這就看作者多功力了。
(7)不同寫法的運用時機:文字的抑揚頓挫
一本引人入勝的小說除了題材與創意之外,如何善用文字的節奏表現出劇情的張力,才是作者的真功夫。也是在眾多題材類似的小說當中殺出重圍、突顯自己的唯一方法。
而語言與文字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要題會文字的節奏,朗讀作品是一個很好的方法。我常建議作者在寫完稿子後拿起來念一遍,不但要念,還要念出聲。我自己在校稿時也是邊念邊改,有時還要加上動作,儼然自己就是劇中人物一般,所以常常被人用奇怪的眼光「關切」。
照章念稿,可以抓出字句不通順處,也可以更體會出你筆下的人物在對話、動作方面是否合理連貫。能抓住節奏,讀者在看文時不會那麼累,自然就更能耐心的看完你的作品,也更能融入故事情節當中。
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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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龍站在門外,手上拿著地頭蛇寄來的挑戰書,心里感到十分激動,不由得大聲說道:「可惡的東西!枉費我栽培你那麼久,今天你不但不知感恩,反出我龍門幫不說,還敢指名跟我挑戰?你是活膩了不成?來人??!抬我的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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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很平舖直敍的寫法,文字沒有什麼節奏,讀來的口感也是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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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的東西!」
強龍站在門外,手上拿著地頭蛇寄來的挑戰書,心里感到十分激動,不由得自言自語:「枉費我栽培你那麼久,今天你不但不知感恩,反出我龍門幫不說,還敢指名跟我挑戰?你是活膩了不成?」
怒氣難以抑制,強龍大聲吩咐:「來人?。√业牡秮恚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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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段文字分成三段,情感也分成爆發->反抑->再爆發三階段,節奏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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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龍站在門外,手上拿著地頭蛇寄來的信,心中微微感到好奇。
「這家伙,既然已經反出龍門幫,還寫信回來做什麼?難道他又想回頭嗎?」
帶著一臉疑惑的神情,強龍拆信展讀,越看越怒,眼睛漸漸睜得跟銅鈴一般。
好個地頭蛇!枉費自己栽培他那麼久,他不但不知感恩,居然還敢寄挑戰書過來指名挑戰!他是活膩了不成?
強龍忍不住大喝:「來人??!抬我的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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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是另外一種寫法,雖然還是第三人稱,但透過視角的轉換,可以讓讀者的眼光跟著劇中人物的角度旋轉,一面推演劇情一面引動讀者跟著劇中人物行動思考,自然也就更能讓讀者產生身歷其境的感覺。
至於哪一種方式比較好,其實沒有一定的規范,我認為對於能讓人產生代入感的主角不如多用第三種寫法,把「作者第三人全知」的觀點轉成主角的視點,這樣更能讓讀者有代入感,但不重要的配角或過場情節就以第一或第二種方式交代過即可,以免耗費太多篇幅而打亂了劇情的節奏。
能利用文字的節奏加強劇情的節奏,對作品有加分的效果,再配合善用標點與分段,你在掌控文字這方面的基本功力就顯現出來了,至於作品受不受歡迎,那就只剩下題材的問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