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恩斯新情緒療法》筆記—憤怒,誰惹你生氣

憤怒情緒也是源于認知。

你憤怒的感覺來源于你對事情的理解方式,而不是事情本身。

最容易引發憤怒情緒的認知扭曲:

1. 亂貼標簽。你貼標簽時,是在用完全消極的方式看待惹你生氣的人,這樣你的憤怒就是對人不對事 了。亂貼標簽使你產生荒謬的道德優越感,譴責別人、急于報復,忙于為自尊而戰。

2. 讀心術。根據自己的意愿來猜度對方行事的動機和想法,繼而自己開始憤怒。

3. 放大。夸大消極事件的重要性,因此情緒反應的強度和時間長度可能會不成比例地膨脹。

4.錯誤的 “應該”和“不應該”句式。有些情況下,對方可能不是存心對你不公,他們知識犯了錯誤。不能要求他人盡善盡美。他人具有自由意志,他們的想法和行為不會完全如你所愿。不理智的“應該”句式出現是因為你認為你任何時候都有權立即滿足自己的要求,憤怒的原因就在于你認為別人對你不公平或不公正。

關于公平和公正

這世上從來沒有一個關于公平和公正的統一的標準。公平永遠都只是相對的。道德標準以及對公平的判斷只是一種約定 ,它不是客觀事實。你的憤怒就在于你混淆了個人愿望和普遍的道德準則。你認為的不公平是相對于你的價值體系和公平標準而言的,可是他人行事需要參照的是他的價值體系。

你可以盡力說服對方改變思維,甚至改變他的價值標準和行為。與此同時,你還可以讓自己漸漸不再為他的所作所為而惱火。

判斷憤怒是否有用的標準

1. 讓我憤怒的這個人傷害我是不是存心故意的?ta是不是非得傷害我不可?

2. 我生氣有用嗎?它能幫我實現預期目標嗎?還是只會打擊我?

請牢記這兩條標準。

明天的筆記是關于如何控制憤怒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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