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代,我曾經粗粗地讀過魯濱遜漂流記。
就現在僅存的印象,它說不上給了我什么樣的啟發或感動,甚至連整個故事的后半段都是十分模糊的。這種模糊比起看過某本名著的青少版更甚,我像是讀了故事的殘章斷頁,情節和時間線更難以說得上是連貫。
結局到底怎么樣了,一直以來,我都抱有這樣的疑思。我讀過較為規范的譯本,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另一方面,我又難以想象, 一部流傳上百年的名著居然僅僅留給人這樣淺淡的印象。
記憶中最為清楚的,要算是故事本身的吸引力和閱讀的流暢性。記得大學時候我讀書都是一字一詞的細讀,速度實在不快,看一些長篇名著時,常常是看了二三十頁就已經想打瞌睡。甚至有些時候,我會把一些太過艱深的故事先放在一邊,等到狀態好的時候才拿起看看。
在這樣的閱讀習慣中,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卻是讓我讀得很暢快的,書中主人公的奇遇和他所做的選擇,都不斷地給予了我讀下去的刺激。我記得魯濱遜告別自己的父親選擇冒險生涯,后來淪落孤島,只能靠著沉船遺物艱難地求生。他在島上筑起房屋,捕捉海龜還解救了一個名為星期五的野人。
可是后來呢?
也許作為一個流暢的冒險故事,這些回憶已經足夠讓人回味了。這些年里,我從未打算再次翻開這本書。原本我一直打算,等以后有了自己的書柜,能把它擺在其中。作為‘已閱讀書籍’這樣一種形式,這樣能使我獲得某種小小的滿足感。
但經過機緣巧合,我有機會接觸到這本小說的另一個譯本。當時我百無聊賴,正好以此書作為消遣,不知不覺間再次被故事初期的那種冒險精神所吸引,而后欲罷不能,那已經是后事了。
回到我剛剛接觸新譯本的時候,那是我剛上高中的妹妹買來作閑暇時候消遣用的。她早已讀了一遍,書也就放在椅子上無人問津了。
出于愛書之人的普遍心理,我自然而然地隨手翻閱起來。初讀這本‘譯林’出版的‘魯濱孫漂流記’,我感到難以置信。整篇小說用語極簡,幾乎毫無修飾,與其說它是小說不如說更像是一部匆忙的筆錄。文中,故事的講述者但求能形容出所見所聞即可,給人一種翻譯粗劣的印象。
我個人是很在意文字的美感的。所以讀本書的開頭時,不禁覺得難以下咽。甚至還脫口說出‘這版本翻譯得不好’來。可當我抱著瞧瞧譯者身份的心態,翻閱本書的序言后,卻發現本文那種幾乎可以用簡陋來形容的文字風格,是譯者有意保留下來的。
以我目前那淺顯的閱歷來說,尚未讀過的小說種類還有許多,更難以為小說做準確的分類。上學的時候,我全憑興趣閱讀,抑或錯過了許多好小說、好故事。近些年,我漸漸能夠耐下性子來,把初讀時候興趣不大的小說慢慢看完,而這本魯濱孫漂流記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被我重新認識的。
既然譯者有意保留原著簡潔明快的敘述方式,我也就不再糾結這些,而是作為消遣隨意翻閱下去。前面說過,我很快就被故事主人公那種冒險家式的情懷所打動,他不顧自己父親的勸阻,一心出海,卻又在遭遇重重劫難后險象環生,我也漸漸適應了故事的敘述方式。
如果一部小說以這種方式敘述出來,那它本身的故事梗概應該是極明顯的。我抱著這樣的心情邊讀邊試著分析它,卻發現魯濱孫漂流記用了一種不太常見的敘述方式。
說這種敘述方式不太常見,也許言過其實了。
自傳體回憶錄式的小說雖然多以第一人稱,但常常在故事的敘述方面枝節甚多,魯濱孫漂流記亦是如此。以圈養山羊為例,作者經由這件事耗費很多筆墨,一直講到許多年后,他擁有了大羊圈和幾十頭山羊,又講到這期間自己吃了多少不為人知的苦頭。他將讀者的注意力引向魯濱孫是如何具體實施那些計劃,得到羊群的,卻又筆鋒一轉,說‘這些故事我們以后再談,先回到我們當初抓第一只羊的時候。’
這種橫生出的敘述相當多,甚至成為了整個故事中最為明顯的風格。據譯者注,笛福本人也常在故事中犯錯,導致前后不搭(甚至最為基本的年份都時有說錯),但這種敘述方式無疑激起了讀者的閱讀興趣。
當我聽他說,魯濱孫將來確實種植了大麥,圈養了羊群時,不禁就開始想象他經歷了什么,以及那時候魯濱孫的生活情況如何。聽說將來他所遇到的災難或好事,我也會開始期待(作者常常說,我們以后再聊,但有些事他真的忘記再聊了!)。
也許正是這種敘述方式的吸引和激勵,使我比閱讀其他小說更加輕松地融入了這個故事。也正是在這種特殊的敘述方式不斷地重復之下,我難以記住一條正確簡潔的時間線。甚至在我讀過小說多年之后,都難以記起魯濱孫經歷事件的模糊地時間節點。
本文的敘事并不完全按主線進行,而是常常以某件事為線索展開,一通話講到很久之后發生的同類事跡。這種寫法使讀者對后面將要講述的故事產生期待,而這時,笛福又不會完全將故事講盡,往往留些懸念。之后他又會重回之前的時間線,故事亂而不散,走三步退兩步。這樣的結果是,作者即恰當地調動了讀者的閱讀積極性,又不會使人因為被提前劇透而感到無聊。
故事本身和宗教信仰掛鉤,從文章開頭,魯濱孫對信仰的不屑。到中程因遇到奇跡開始慢慢信奉上帝,又因遭遇苦難而搖擺不定。將一個遭受災難之人的心理描寫得很細致,在這兒,我不得不說,笛福對魯濱孫的刻畫是非常耐心的。他常常會在后文中,再次解釋主角之前做事的動機,有時候連作為讀者的我都試圖說服自己——這不過是一部小說罷了,主角的思維有違常理,也是情有可原——但作者卻在之后不厭其煩的談到過去的某些時點中,主角的心理狀態,包括他做出某種舉動時候的心中所想。
主角在日記部分,時常顯得極為虔誠。讓人不禁覺得,他信任上帝猶如信任自己的父親。但之后笛福告訴我們,魯濱孫不禁懷疑上帝,而且幾乎是每每遇到危險和絕境,都會懷疑上帝。他口頭說著上帝保佑,但轉眼間就把上帝拋到腦后。魯濱孫總是在禱告、魯莽和懺悔間往復,一些時候,讀者甚至能感覺到他的某些想法只不過是單純的自我安慰而已。
書的序言上說,‘故事主人公像所有明智的人一樣,把遭遇的每件事情都與宗教信仰聯系起來,用現身說法的方式教導別人,讓我們再任何環境下都要相信和尊重造物主的智慧,一切聽其自然。’
確實,對于魯濱孫本人來說,這部小說確實是這樣的一部自傳。然而對于笛福,或者對于作為讀者的我們來說,似乎還有某些重要的觀點尚未企及。
與其如序言所說,我個人認為,這本書中關于宗教的部分,更像是在向我們展現一個毫無信仰的人,是如何產生牢不可破的宗教信仰的。
笛福對這一部分的心理描寫尤其豐富,疾病、無法預料的災難以及奇跡,這一切重復不斷地出現。魯濱孫作為一個不幸的幸運兒,即免于死亡,又靠著自己辛勤的勞作成功活了來下,在這一系列將近三十年的人生中,他經歷過無數常人難以想象的奇遇。正是這一系列的巧合和奇遇,使他由最初猶如抓住一顆救命稻草般的情感,慢慢變成故事結尾時的那種發自內心的信徒。
魯濱孫是幸運的,故事結尾的幾章里,他得到了一個難以想象的美滿結局。正如序言所說,‘如果世界上真有什么普通人的冒險值得公諸于世,并在發表后會受到公眾歡迎的話,那么,編者認為,這部自述便是這樣的一部歷險記。’
然而,故事的后期,我卻又始終被一些難以拋掉的思考所纏繞著。當結尾反轉時的興奮慢慢退去,這些問題卻漸漸浮出了水面。
魯濱孫贊美上帝,可笛福也忠實地用魯濱孫本人自述的口吻,講出了一個年過半百男人的自負和得意。也許只有這種具有冒險精神的人才能在荒島活下去,但我每每想到他乘著大船離去,而沒有在島上等那17個約定好的西班牙人(甚至還將武器留給那五個無惡不作的海盜),心情就會變得復雜起來。
一個無比信奉上帝的人,在那一刻為何作出這樣的選擇?
會不會是因為魯濱孫太過害怕失去那次機會,怕事情再發生什么變化,這28年的孤獨使他沒有遵守自己的約定。他完全可以等他們回來,但最終他還是選擇第一時間返回了自己家鄉。那一刻,是魯濱孫拋棄了西班牙人,還是上帝拋棄了他們?
原來魯濱孫只是一個虔誠的信徒,但他本身既不是耶穌也不是上帝。哪怕他可以行使上帝賜予的權利,但他本身卻并不是無私且完美的。時隔數載,他再次返回那個小島時,島上的一切已經大為不同了。五個水手和西班牙人也同樣經歷了很多,他們為了島上的資源大打出手,最后又得到了公正地解決。主人公為他們送去資源工匠和女人,卻又囑咐他們不要離島,這里的一切歸自己所有。
我一直以為他是去接他們離開的,五個水手尚且不談(他們都犯了掉腦袋的罪行,回英國只會被絞刑吊死。),那些西班牙人難道就沒有回家的愿望嗎?魯濱孫輕描淡寫地一筆帶過,他那虔誠的信仰又去了哪里呢?
魯濱孫的一生固然是傳奇的,他頻頻遭遇險境,九死一生。他有著常人沒有的好運(遭遇海難時,僅存的一人),也有著勤勞的雙手和敏銳的頭腦。二十幾年的孤獨生涯沒有使他變為一個野人,反而讓他成為了上帝堅定的追隨者。故事臨近結尾,他對親友的安排也讓人覺得沒有不妥。
只是在故事最后的一段,他們騎馬穿越新雪初降的森林時,全文少有的,魯濱孫記敘下了他對星期五說的一句話。
“你這狗東西,你就是這樣讓我們樂一樂嗎?”
是的,即使他自稱虔誠地信奉著上帝,卻在重獲新生之后依然認為‘人人生而不平等’。這就是魯濱孫克羅索,而這,也正是他的傳奇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