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的達成有賴于信息不對稱問題的解決。
所以正常理解:
通常提出方案的人需要出錢, 例如開發(fā)商開發(fā)項目必須投資一塊自己的資本金;
不出錢的情況下則必須注入名聲, 例如有限合伙基金(L.P. Fund)的管理合伙人(GP);
對于大部分Angel Investor和VC而言, 要么你真正清楚你投資的Founder有什么技術(shù)、人格上是否可以依賴, 否則就只能是一場賭博;
光談對項目有多少信心沒有意義, 假設(shè)你不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壓在上面;
總是談成本如何分擔, 而不肯自己花錢作出成績的是騙子;
沒有人愿意出錢的交易一定是騙人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