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a Croft
作為活在虛擬世界的正派人物,我的主要工作是闖入古墓,拿著槍或者弓箭做著破壞性活動。那些游戲宅們會覺得這是個很酷的事,跑跑跳跳,一開始和僵尸后來和壞蛋硬碰硬。在他們的設計下,我的“敵人”們常常智商底下,主要作用是給我送武器、經驗或者陪練。我不喜歡自己肌肉發達的身體,我喜歡小狗、眼影以及甜食。
小狗是個很好的東西,它的主要作用是賣萌,或者跟著你賣萌。我想不出如果這些小動物,小貓小狗什么的,有人類的智慧會怎么樣。可能我們眼中的賣萌是他們的祈求或者痛苦的表現……誰知道呢?但是,這些小動物終究是單純的,自然的。
我們應該向小動物學習,向自然學習。
眼影很漂亮,我很喜歡這種小細節。但是游戲制作公司不這么認為,他們覺得我要衣服破爛,滿臉污泥,略微暴露才好。殊不知,這大大增加了我感染的風險。如果不是在虛擬之中,我可能會立馬掛掉。細節容易改變,細節富有魅力。
我存在的媒介——游戲,如果深究下去就會發現挺無聊的。但很奇怪,很多人就喜歡這種無聊的東西,還花費大量時間進行一些傻呵呵的收集,為什么不用這些時間積累知識?如果為了這種“完成任務”的感覺,為什么不完成一些現實任務?現實,是一切意義以及目的的來源,游戲這個東西算是什么?現實的感受是多層次的,比如說去咖啡店點個制作美美的甜食,吃到口中,很甜很好吃,還能補充能量。但是現在人們花費在制作“游戲”的時間遠遠超出了為了制作好的甜食的時間了。
這是幸運還是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