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很高興為大家帶讀《P.E.T.父母效能訓練》的第12章《對沒有輸家方法的恐懼和顧慮》。這一部分列舉的顧慮有:和舊的家庭會議有不同嗎?第三法是不是軟弱的表現?群體能夠做出決策嗎?會不會消耗太多時間?父母們更有經驗閱歷,就有權力使用權威嗎?對較小的孩子有用嗎?緊急情況下適用嗎?我會失去孩子的尊重嗎?
和大家分享書中這樣一段話:父母們必須得到幫助,才能理解第二法與第三法之間的本質區別。他們需要被反復提醒,在第三法中,他們也必須使自己的需求得到滿足,也必須接受最終的解決方案。如果他們覺得自己向孩子讓步了,那么他們使用的就是第二法,而不是第三法。
我一開始學效能溝通的時候,不太明白第三法和討價還價有什么不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習慣于你退一步我退一步,互相妥協,得到一個解決方案。這樣得到的解決方案和效能溝通中的通過第三法得到解決方案,是不是一回事呢?我想兩者之間最大的差別就在于,互相妥協的過程中,我的需求是沒有得到滿足的,甚至雙方的需求都沒有得到滿足。而第三法得到的解決方案,是能夠滿足我的需求的,同時也能滿足對方的需求。
其實日常生活中,雙贏的溝通技巧隨處可見。比如說,去菜場買菜,有時候差點零頭,老板說,給你搭根蔥,我需要蔥的時候就會欣然接受。老板滿足了多走貨的需要,我滿足了做菜只需少量佐料的需要,我理解這就是一個簡單的第三法。從價格之爭轉換到滿足雙方需求的解決方案。
這樣一說,大家的疑惑的可能就變成了,這樣完美的解決方案總是存在嗎?我不能說這樣的解決方案就一定存在,但是我們可以嘗試去尋找。
我想起了我和孩子對游戲時間的約定。之前我們約定是周末可以玩pad。后來孩子提出,他希望每天都能玩pad,我當然是不同意的。如果采用討價還價的方式,我們可能就會為具體的游戲時間爆發沖突和展開拉鋸。可是這一次我們都嘗試去了解對方真實的需求。我不希望他在平時惦記著游戲而分心。孩子則是希望可以每天在游戲里簽到,周末積攢一些游戲資源。于是我們列出了一些解決方案,評估后約定,媽媽可以每天幫他簽到,如果他時間寬裕,也可以給他不超過五分鐘的時間自己簽到。這個結果我們彼此都很滿意。
當我們并不執著推銷自己的解決方案,就有能力關注到自己的真實需求,進而有能力傾聽到對方的需求。其實能夠滿足我們需求的解決方案是很多樣的,拓展我們的思路,把沖突雙方的智慧調動起來,有時候很多極具創造力的解決方案,就真的被發掘出來。
相信相信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