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打電話跟母親聊了好久,聊到二樓房間里堆積如山的舊衣服。
“反正那些衣服都沒人穿了,現在也沒有人回收舊衣服,把它們扔掉吧,放在家里不僅占地方,看著也雜亂,同學或者親戚朋友過來做客,看到會覺得我們家很亂,多不好意思。”我跟母親提議道。
“扔掉多可惜,我把它們弄回老家的房子收著吧。”母親答道。
我知道母親舍不得這些衣服,因為她經歷過缺衣少食的年代,即使今天的生活水平提高了,還是保留當年的做法:飯菜沒吃完,第二天熱一下繼續吃;買新衣服了,舊衣服舍不得扔掉,就放在家里收藏起來。我們家的這些舊衣服,都是我們兄弟姐妹六人從小到大穿過的衣服,一年年累計下來,衣服都堆滿半個房間了。
母親曾把一些新買的,我們又不喜歡的衣服送給別人,我們穿過的舊衣服,她是不好意思拿去送人的,因為送舊衣服給別人,即使是出于好心,也可能會無意中傷害別人的尊嚴。
我想起小學的時候,也有人贈送給我們家一些舊衣服。那時家里窮,小孩多,衣服不夠穿,又沒錢買衣服,所以即便是別人淘汰的舊衣服,我們也欣然接受,這樣我們至少不用光著屁股去上學。
小學二年級的時候,家里開始建房子,為了這棟房子,家里欠了一屁股債,以致于學費都交不起了。三年級的時候,學校統一訂校服,每套30塊。我把校服拿回家,母親說沒錢買校服,讓我把衣服還給老師。第二天我當著全班人的面,把校服還給超文老師。那時我還不懂什么是尷尬,超文老師也沒說什么,他知道我家里的情況,也沒有為難我。
今天想起這件往事,仍覺得有點傷感。
或許是受童年的影響,我向來對穿衣沒什么講究。記得初中時,有一回母親買了一件西褲給我,我覺得穿著挺舒服的,就穿了很多年西褲。那時我穿西褲,都是搭配短袖的,這讓康有華(初中同學)笑話了很多年。后來我改穿休閑褲了,但衣服搭配還是很隨意,碼數也是偏大的。我體型偏胖,喜歡穿寬松的衣服,衣服碼數都是大一兩號的,穿起來顯得更胖了,很多同學叫我胖子,估計跟衣服也有一定關系。
讀高中的時候,學校附近有一個以純服裝店,里面的衣服賣一兩百塊,在我們當時看來已經是高端品牌了,那時想著有一天能買得起以純的衣服就好了。結果工作后才發現,我真的只能買得起以純的衣服。像Calvin Klein、JACK & JONES這類外國品牌的衣服,隨便一件衣服都超過一千塊,我只能望洋興嘆了。
前段時間知道有一個詞語,叫“衣品”,是指一個人穿衣的品味。
我自然是沒有什么衣品可言。
從前我買衣服,只要衣服合身即可,除了大學畢業照那套西裝超過500塊以外,其余都是200塊以內的衣服。工作以后,肚子一天天大起來,為了掩蓋肚腩,我買了很多襯衫。有一天,阿敏實在看不下去了,帶我去以純和森馬買衣服,打算幫我改變形象。我這才知道什么是九分褲,才發現原來自己穿29碼褲子(以前都穿31碼)也合適,才知道穿衣服也是一門學問。
我仿佛一夜之間變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