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凌晨5點左右,WePhone創始人蘇享茂按下了自己人生中的最后一次“回車鍵”,上了天臺跳樓自殺,從而將自己從這個人世間“刪除”了。
從目前網上爆出的相關材料來看,蘇是被前妻逼得自殺的,這幾成定論了。
假如先拋開所有的“陰謀論”,僅將此次事件看成是普通夫妻關于類似“分手費”、“補償費”的糾紛導致的意外,或許可以撥開云霧,厘清些東西。
1、作為一名在北京打拼多年并算是成功的創業者,千萬別說蘇的情商低(當然,應對女人的能力另說)。
他在看清了對方的真面目后,仍不忍公之于眾,傷害對方,傷害雙方親人,這不算是個謙謙君子嗎。怎么會是情商低?
你可以說他應對處理事情的方式失當。但別質疑人家的情商。
一個高智商的程序員,不是一個刻板的“理工男”形象可以概括得盡的。很多事情不是想當然的樣子。
2、在那段時間,難道會沒有一個朋友、親人知道他正處于婚姻糾紛中嗎?
這不大可能。只是在這個大家都快速向前、步履不停的社會,誰會有時間深入關心他人的思想生活狀態?親人也只能在遠方通過朋友圈了解他的狀態,每次通話估計也說不了幾分鐘。這些都是可以想象到的畫面。而更多人不就是認為這是北上廣深的生活常態嗎。
3、在萬念俱灰要了卻生命之前,他還是不忘反擊前妻。或者說將“真相”公之于眾,這一點也是耐人尋味的。起碼說明他不是個懦弱的“老好人”。
4、支付“天價”“封口費”引發了悲劇。
本事件中男方為女方所脅迫(女方掌握了男方公司的“灰色”經營業務)而簽下《離婚協議書》,所以其中關于“婚前財產分割”的部分,也就相當于女方開好價碼,男方認可的“封口費”。男方為了隱藏公司所謂的“秘密”,加上想要盡早擺脫對方,為了封住女方的口,支付了這筆“天價”“封口費”。
有個細節透露了秘密。
就是在離婚協議書中,已寫明首期補償費660萬元已在簽協議前支付完畢。
可以想見,雖萬般無奈,但蘇在簽下這份離婚協議時是心中有數的,他是認為自己可以付清這筆款的(首期占近七成的款項都已支付過了)。
關于余款340萬元,雙方約定在領了離婚證后的120天內一次付清。而從7月18日簽署離婚到他9月7日被逼自殺,只過去了50天,也就是說離第二次付款的日期還有70天左右。看起來還有時間籌款的。
然而,簽訂離婚協議書才過了50天,他就自殺了,那么只有二種解釋:
一是蘇已不堪其擾,只能舍命抗爭了。
二是公司的運營出現大問題了(因為在短短幾個月內被前妻消耗的資金太多了),蘇自身的財務或許已經一團糟了,大大傷害了公司,并讓發展前景暗淡。
在這二種解釋中,第二種又象是第一種的因。
他只要付清剩下的錢就可以擺脫這個對他來說“恐怖”的女人了。為何此時就方寸大亂?除了女方的騷擾是不是還有別的壓力?公司經營出現大問題了,這會是其中一個答案嗎。
試想,對一個創業者來說,當眼看著自己親手創造的東西就要毀于一旦了,加上所謂的“愛情”居然最終是以這種面目呈現,他還有什么可以留戀?
所以即便不用支付剩下的340萬元,他都會跑向天臺:因為在9月7日凌晨他已走到了自己可以達到的極限。很有可能的是,蘇要面對的除了前妻這檔事外,別的要應付的麻煩事估計也接踵而來了。
此時,我們無法知道那壓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到底是什么······
但現在可以確認的是:在支付了對于他來說屬于“天價”的首期660萬元的“封口費”之后不到二個月,他就無法支撐下去并導致悲劇的產生。
或者,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在9月7日凌晨5點左右,他上天臺之前在想些什么:
他最害怕的是前妻將公司所謂的“秘密”公布出去導致公司垮掉,自己被拘,所以他最在意的是自己創立的公司,或者是自己個人的形象。而前妻為代表的那一方將永遠掌握他公司的秘密,或者說這秘密隨時會公之于眾,也就在那一刻,他再次感覺到了前妻的“恐怖”。與其如此,還不如現在就“擺脫”她!
于是,他奔向天臺一躍而下…………
沒有人是一座孤島。
那往下墜的難道僅僅是蘇享茂自己的身體嗎?